中新网8月22日电 21日10时左右,郑州市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网民“小诸葛”在公共道路上制造、拍摄车祸现场视频,严重扰乱公共道路交通秩序。郑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21日发布通报称,经查明,晁某和曹某商议拍摄一起交通事故的搞笑视频用于发布平台增加粉丝量,刘某负责摄像。公安机关分别对晁某、曹某、刘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予以治安拘留五日处罚。

郑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截图
通报称,8月17日,晁某(男,26岁,漯河临颍人)和曹某(女,55岁,漯河临颍人)商议拍摄一起交通事故的搞笑视频用于发布平台增加粉丝量。当日17时28分许,晁某将一辆(豫A1***1)蓝色兰博基尼跑车停放在农业南路与永平路交叉口东北角,假装与曹某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由其朋友刘某(男,24岁,商丘柘城人)负责摄像。全程拍摄用时40多分钟,造成农业南路与永平路东半幅严重拥堵。
目前,交警六大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对晁某违法停车、不按规定倒车等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处罚。郑东公安分局商都路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分别对晁某、曹某、刘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予以治安拘留五日处罚。
关健词:
责任编辑:杨娟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知,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阅读
2024年03月11日 14:38
2024年03月11日 14:35
2024年03月11日 08:58
2024年03月11日 08:56
2024年03月10日 20:04
2024年03月10日 10:01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01号
电话:0875-2128698 传真:0875-2128698 投稿邮箱:516770808@qq.com 值班编辑QQ:516770808 广告投放:18287516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13003931号-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530502100020697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