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柳州8月14日电(韦慧)广西柳州交警14日通报,一男子在微信群中公然辱警被网友举报。目前,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据民警介绍,9日,柳州交警微博后台接到网友举报,一男子在微信群中公然辱警。从网友提供的图片看到,9日晚上18点左右,一微信群自称“泉哥”的男子,在有着198名群员的微信群里发送一段视频,还陆续发布带有侮辱性质的言论。
根据收集到的相关材料,12日,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的民警找到辱警当事人何某,并口头传唤其到大队接受询问。
对于9日在微信群里的行为,何某称是一时冲动。当时他将车辆停在康华小区,看到自己车子被贴违法停车告知单,旁边停放在人行道上的另一辆车没有被贴气不过,便录制小视频发到群里,还冲动说出侮辱言论。对于当初冲动的言行,何某表示十分后悔。
了解情况后,机动大队的民警将何某移交银山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经派出所查明,何某在微信群中发表辱警言论的行为,属于其他寻衅滋事行为,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13日,民警将何某送至拘留所执行拘留。
民警表示,何某将车辆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以及斑马线上,属于违法停车,交警部门对其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属于正常执法。民众在遇到交警执勤执法时,应该积极主动配合,如果对交警执法过程有异议,可通过合理合法的途经进行咨询了解,或是提起行政复议,切不可采取冲动的辱骂、殴打警力的方式宣泄不满情绪。(完)
关健词:
责任编辑:杨艳珍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知,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阅读
2024年03月11日 14:38
2024年03月11日 14:35
2024年03月11日 08:58
2024年03月11日 08:56
2024年03月10日 20:04
2024年03月10日 10:01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01号
电话:0875-2128698 传真:0875-2128698 投稿邮箱:516770808@qq.com 值班编辑QQ:516770808 广告投放:18287516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13003931号-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530502100020697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