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永城回应“16岁女孩遇害证据遗失”:时任中队长被留置
中新网商丘8月2日电 (记者 刘鹏)针对媒体披露的18年前河南永城一16岁女孩遇害后,警方遗失证据一事,永城市官方发布回应称,已展开彻查,无论涉及到谁,都将严肃追责,依法严惩。目前,当地警方一名时任中队长已被采取留置措施。
据媒体报道称,18年前的2001年,河南永城市16岁女孩王某丹在村中遇害。永城市公安局在侦办此案过程中,将部分关键证据遗失,造成案件达不到移送起诉条件。后来,永城市公安局作为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王某(遇害女孩父亲)58万元,并表示不停止对王某丹被害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若以后发现或收集到充分证据,应继续案件办理。同时要求乙方承诺不再就此事上访、申诉。
上述事件近日经媒体报道后,引发舆论关注。对此,永城市政府新闻办发布情况通报称,永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于7月26日上午成立专案调查组,由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依法依规彻查此事,无论涉及到谁,都将严肃追责,依法严惩,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坚决维护公平正义。
通报还称,7月26日,永城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7月31日对物证丢失的责任人、时任永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技术中队中队长朱某某采取留置措施;永城市公安局组织专案组对“2001·12·03”命案全力侦破,案件调查侦办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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