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在高铁上抽烟致列车降速缓行 被移交警方 奚金燕 摄
中新网义乌7月24日电(记者 奚金燕)24日记者获悉,日前一名男子在高铁上抽烟,触发报警器,造成列车降速缓行,被乘警当场查获,后被移交给义乌铁路警方处理。
经了解,这名旅客李某今年55岁,是河南人,乘坐高铁从长沙到义乌。李某称,这是他第一次乘坐高铁,之前他乘坐普通火车的时候,烟瘾犯了就到厕所去吸烟,没想到这次在高铁上就不行了。
经过民警的一番教育后,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李某被处以500元的罚款处罚。
铁路警方提醒,在高铁动车组列车上吸烟属于违法行为,铁路公安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违者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九十五条规定:可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完)
关健词:
责任编辑:代平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知,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阅读
2024年03月11日 14:38
2024年03月11日 14:35
2024年03月11日 08:58
2024年03月11日 08:56
2024年03月10日 20:04
2024年03月10日 10:01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01号
电话:0875-2128698 传真:0875-2128698 投稿邮箱:516770808@qq.com 值班编辑QQ:516770808 广告投放:18287516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13003931号-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530502100020697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