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电 据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5月13日一名男子因家庭经济纠纷不满法院判决,携带84岁老母亲驾驶一辆装有桶装易燃液体的中巴车,在朝阳市委门前表达诉求后驶入市区,意图进入加油站及附近学校,民警将其车辆截停,目前该男子已被警方控制。
据悉,5月13日,辽宁省朝阳市警方及时处置一起突发事件,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月13日上午7时20分许,凌源一男子戈某因家庭经济纠纷不满法院判决,携带84岁老母亲,驾驶一辆贴满诉求标语、并装有桶装易燃液体的中巴车,在朝阳市委门前表达诉求,并一度情绪激动。
随后,戈某驾驶中巴车沿兴隆大家庭、珠江广场、珠江大桥线路行进,并意图进入加油站及附近学校,严重危害了社会公共安全。处置民警瞄准时机,当机立断,在两辆社会车辆的配合下,将戈某车辆截停。经工作,8时30分许,戈某妥协并被警方控制。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表示,两名私家车主能够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勤务,在成功避免一起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中发挥作用,值得广大市民宣传和学习。
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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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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