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5月10日电(记者柯高阳)重庆市教委日前公布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首次明确规定:从2019年起,严禁任何民办学校招生与楼盘建设、销售挂钩,不得与楼盘新签订与学校招生名额相关的合同条款,保障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机会公平。
重庆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规定,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其中,小学新生实行“三对口”入学原则,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农村地区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流动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确保符合要求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为保障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机会公平,重庆市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也不得以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等方式招生。民办学校于5月10日起发布招生计划,6月20日起与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针对近年来高价“学位房”加重家长经济负担的现象,重庆市还规定,从2019年起,严禁任何民办学校招生与楼盘建设、销售挂钩,不得与楼盘新签订与学校招生名额相关的合同条款。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等,并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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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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