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庭审现场。检察院供图
包头4月1日电 (记者 张林虎)未获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沪深三百指数”涨跌为标志数据的外汇交易类业务,涉案金额竟然超过2亿元。4月1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丁某某等9人涉嫌非法经营一案公开开庭审理。
由于外汇投资理财的政策性和专业性都很强,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打着炒汇的幌子,鼓吹外汇投资平台“高收益、低风险”,吸引投资者入局,骗取资金,不少虚假违法平台应运而生,投资者被诱惑参与网络炒汇很容易造成财产损失。
2017年10月份,在未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丁某某等人搭建某涉案平台,并以该平台为载体,从事“沪深三百指数”涨跌为标志数据的外汇交易类业务,并召集下级代理商共同经营该项业务。
此外,其他部分被告人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添加有炒股意向的人为好友。成功邀约以后,有人将客户推荐进入外汇群,内部人员通过假扮客户的方式以跟随“老师”的指导为由制造已快速盈利的假象,逐步消除受害人顾虑,骗取个人客户的信任,进入交易平台进行外汇交易,并且利用无原则引导、故意反向引导等方式,诱导客户在平台上频繁交易,从而产生大量的资金亏损和高额交易手续费,并作为业绩收益据为己有。
据了解,涉案9人有明确分工,有人全面负责所有的财务工作,有人负责涉案平台的整体搭建、运营和维护,有人全面负责发展客户。
截止到案发,该案涉案金额超过2亿元,法院将择期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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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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