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短信“刷”走900多元 警方:网络刷单不可信
(全媒体记者曾毅 通讯员庹鹏、陈秋沌)顺德市民刘女士本想做兼职补贴家用,不料陷入网络骗局。昨日,顺德区公安局通报称,该女士因轻信手机短信中的刷单兼职信息,被骗走900多元。
据了解,3月17日,刘女士的手机收到一条“您的网购记录良好,网店兼职刷单请加QQ……”的短信。刘女士没多想,就加了短信中的QQ号为好友。在进入一个“淘宝任务群”的QQ群后,刘女士联系了“发单人”。对方给刘女士发了一个链接,让她在里面买一条裙子,需先行垫付466元,佣金11元,交易完成后将本金和佣金即返还到她的支付宝。刘女士点击该链接,扫二维码支付466元时,QQ弹出一条高风险提示警告。然而这个提醒没有引起刘女士的重视,她依然选择了扫码支付,并将截图发给对方。对方称后台看不到刘女士拍的商品,让她再拍一次。刘女士重新操作一遍,截图给对方时,对方以同样理由让她再次下单。刘女士意识到被骗,随后报警。
顺德警方提醒,网络刷单本属违法,不要相信网上那些日进斗金轻松赚钱的兼职工作,不要轻易添加陌生人,轻易转账付款。
关健词:
责任编辑:张经国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知,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阅读
2024年03月11日 14:38
2024年03月11日 14:35
2024年03月11日 08:58
2024年03月11日 08:56
2024年03月10日 20:04
2024年03月10日 10:01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01号
电话:0875-2128698 传真:0875-2128698 投稿邮箱:516770808@qq.com 值班编辑QQ:516770808 广告投放:18287516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13003931号-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530502100020697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