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法庭宣判现场。 西安中院 供图
西安1月25日电 (记者 张一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5日上午公开开庭宣判了被告人辛海平故意杀人一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辛海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图为法庭宣判现场。 西安中院 供图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辛海平自称乘坐公交车时被人恶意扎针染上重病,遂产生报复社会泄愤的恶念,于2018年6月22日15时许,携带提前购买的作案刀具从西安市王寺街办大苏路北侧公交车站乘坐由西向东行驶的302路公交车,当该车行驶至西安市未央区三桥街办红光路西凹里村铁路闸口时,持刀对车上人员进行砍杀,并追至车下继续砍杀乘客及路人,致4人死亡,7人轻伤。
图为法庭宣判现场。 西安中院 供图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辛海平为报复社会,持刀砍杀公交车上乘客、过路群众,致多人死亡和轻伤,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辛海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完)
关健词:
责任编辑:杨健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知,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阅读
2024年03月11日 14:38
2024年03月11日 14:35
2024年03月11日 08:58
2024年03月11日 08:56
2024年03月10日 20:04
2024年03月10日 10:01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01号
电话:0875-2128698 传真:0875-2128698 投稿邮箱:516770808@qq.com 值班编辑QQ:516770808 广告投放:18287516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13003931号-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530502100020697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