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
  • 保山
  • 云南
  • 财经
  • 股票
  • 基金
  • 家居
  • 聚焦
  • 产品
  • 科技
  • 手机
  • 教育
  • 考试
  • 健康
  • 药品
  • 旅游
  • 景点
  • 汽车
  • 新车
  • 房产
  • 综合
  • 地方
  • 娱乐
  • 图片
  • 国内新闻

    陕西95人因大气污染问题被问责

    2019-01-18 11:46:45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

       新华社西安1月18日电(记者姜辰蓉)记者17日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陕西省环保督察办日前通报大气污染专项督察移交的32个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在此次督察中,陕西10县(区)95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大气专项督察是陕西省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工作不力、质量恶化、问题突出的市县开展的机动式、点穴式督察。2017-2018年秋冬季攻坚行动实施期间,为切实推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各项要求措施落到实处,陕西省组建5个省级大气专项督察组,分两批对西安阎良区、渭南高新区等10县(区)开展了大气污染专项督察。各督察组于督察结束后向10县(区)反馈了督察意见,同步移交32个责任追究问题。截至目前,32个问题已全部处理到位。

      据了解,10县(区)被问责的95名责任人涉及发改14人、工信(工业发展、经贸)14人、交通6人、环保5人、农业5人、城管5人、规划4人、公安4人、国土4人、水利4人、住建3人、市场监管3人、安监2人、煤炭1人、综合执法1人、乡镇政府及街办20人,基本涵盖了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的各个方面。

      据陕西省环保督察办负责人介绍,移交的32个问题主要反映出县乡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燃煤削减、“散乱污”整治、扬尘管控、群众信访问题整改等方面存在部署推进不力,监督检查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问题。近期,陕西省环保督察办还将聚焦关中地区,根据环境质量变化、大气污染防治工

    关健词:

    责任编辑:李芳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知,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阅读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国务院组织法。

    2024年03月11日 15:26

      经过泄压、排水等工作,3月10日夜间,记者在供水管道抢修现场看到,抢修人员对管道剩余的空管水进行最后的清理,随后对漏点进行包封,测压正常后恢复通水。负

    2024年03月11日 14:38

      中国天气网讯 今起三天(3月11日至13日),北方大部以晴为主,持续回暖,到14日前后,华北等多地最高气温或升至20℃左右。不过上述地区昼夜温差较大,早晚时段

    2024年03月11日 14:35

      沿海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前沿,长达3.2万公里的海岸线上,港口、码头和重要企业、设施、旅游景点密布,人员密集。公安机关以打击涉海违法犯罪为关键,以

    2024年03月11日 08:58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

    2024年03月11日 08:56

      3月9日至10日,21个入围项目由相关负责人逐一进行汇报。这些考古发现从4000多年前的陶寺遗址,一直延续到400多年前的明代墓葬。汇报会由山西省考古研究院、山

    2024年03月10日 20:04

      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秘书处议案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郭振华在北京介绍,截至3月8日12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29

    2024年03月10日 10:01

    关于我们 | 媒体合作 | 广告合作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保山市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举报电话:18287516758 0875-2202615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01号

    电话:0875-2128698 传真:0875-2128698 投稿邮箱:516770808@qq.com 值班编辑QQ:516770808 广告投放:18287516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13003931号-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530502100020697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