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晓波)9月28日,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宣贯会议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行,部署新修订《条例》贯彻落实工作,提出要把保障群众安居宜居、维护缴存人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扩大制度覆盖、优化使用政策和防范资金风险,推动住房公积金服务更加公平普惠。
据介绍,云南省住房公积金制度多年来保障成效显著,截至2025年底,全省公积金累计缴存额、累计个人住房贷款额均超额完成“十四五”既定目标。今年1月至8月,全省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数据均稳步增长,房贷业务由降转增,各类惠民政策红利持续释放。
面对就业形态和住房需求变化,云南将推动住房公积金工作从规模扩张向提质增效转变,从主要支持购房向满足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转变,从主要覆盖单位职工向覆盖更多就业群体拓展。让制度保障惠及更多群众,既要维护好法定缴存权益,也要畅通自愿缴存渠道。
新修订的《条例》于今年9月20日起施行,新增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提取情形。云南要求各地抓紧细化配套政策,同步调整信息系统、明确业务流程,并结合当地住房需求和资金运行情况,因城施策优化贷款、租房提取、异地贷款等政策,在确保资金安全和制度可持续的前提下,更好支持群众合理住房消费。
政策调整还将落实到办事体验上。围绕取消提取时单位核实并出具证明的要求、压缩贷款审查时限等变化,全省各地将同步优化内部流程和窗口服务,推进缴存记录互信互认、跨区域业务协同,避免出现材料已经取消、窗口仍在收取,办理时限已经压缩、内部流程却未调整的情况,让群众办事更方便、政策使用更便捷。
“住房公积金是缴存人的钱,任何时候都必须把资金安全放在首位,任何改革创新都不能突破安全底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政策创新、业务拓展和资金运用,都必须同步研究风险防控措施,做到业务推进到哪里、风险防控就跟进到哪里。
为管好缴存人的资金,云南将加强省级智慧监管服务平台应用,提升数据质量,强化资金流动性、贷款逾期、骗提骗贷等风险动态监测。针对地区间资金运行差异,分类做好流动性风险防范、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和逾期贷款治理,严防骗提骗贷和违规使用资金。同时,严格落实数据访问、权限管理和安全防护要求,在推进数据共享、便利群众办事的过程中,守牢资金、数据和系统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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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贺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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