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为探索实践路径、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云南省将于2025年7月至9月自主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专项试点。
试点对象包括: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晋城街道;禄劝县转龙镇、茂山镇;曲靖市沾益区金龙街道、炎方乡。试点县所有乡镇(涉农街道)开展乡镇试点调查表填报,试点乡镇所有行政村(涉农社区)开展农业经营单位试点调查表和村试点调查表填报,试点村开展农户试点调查表填报(抽选10%的农户以及达到规模标准的农户填报长表,其余农户填报短表)。

6月17日至20日,云南省统计局在昆明市举办了云南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专项试点布置暨业务培训班。培训班传达了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专项试点培训精神;详细讲授了专项试点方案总说明及实施细则;逐项讲授了试点调查表及农业经营调查表、乡镇、村试点调查表指标设置及指标涵义;强调了四农普预算编制的要点、试点宣传动员工作的意义、目的和工作阶段安排;现场演示了专项试点数据采集程序,并对专项试点进行了工作布置。
曲靖市统计局打响试点工作开展“第一枪”

为扎实推进云南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专项试点工作,截至6月27日,曲靖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专项试点工作完成了两员选聘、培训,清查底册编制、普查小区划分与绘图工作正在推进中。
云南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对云南农业农村发展的“全面体检”,对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精准实施具有重要意义,让我们携手同心为专项试点工作高质量完成贡献力量。
云南省统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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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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