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培育旅居创业新动能20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聚焦特色优势产业创业、培育多元旅居创业主体、整合旅居创业平台资源、提升旅居人员创业能力、推动旅居创业降本减负、营造良好旅居创业环境六个方面,推出20条具体举措,支持旅居人员等各类人才在滇创新创业,推动旅游向旅居、旅居向旅创转型。
在聚焦特色优势产业创业方面,《措施》提出,依托高原特色农业优势资源,重点支持旅居创业人员围绕产业链上下游空白创办“补链式”配套企业,探索“旅创IP+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合作模式。同时,挖掘非遗文博等资源价值,打造“云南非遗大观园”和“前店后厂”式体验工坊,在景区、机场、高铁站等区域布局“云南礼物”主题门店,培育“云南之夜”等特色品牌。此外,实施“康养旅居服务”提质计划,对取得行业资质认证的专业养老或健康管理服务机构,给予不超过20万元补助。
在培育多元旅居创业主体方面,《措施》明确,完善“旅创人才库”,建立入库人才分类遴选机制,重点挖掘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资源。鼓励从事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娱乐业的旅居人员参与群众公共文化活动及精品艺术创作。实施新时代“银龄人才万人计划”,将银龄创业人才纳入银龄人才范围管理服务。打造一批人工智能OPC生态社区,鼓励旅居人员入驻。鼓励旅居人员依托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新媒体、直播等多元渠道拓展国际市场。
在整合旅居创业平台资源方面,《措施》要求,建立“旅创资产库”,全面摸排闲置办公楼、旧厂房、传统村落空置房等资源,对旅居创业主体给予租金、水电等优惠减免。用好创业园区、小镇、街区、社区、村落、工坊、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引导旅居创业人员入驻。建立“旅居创业机会清单”,实施动态更新和发布,常态化组织开展项目路演、创业交流沙龙、投融资专项洽谈。
在提升旅居人员创业能力方面,《措施》将电子商务师、互联网营销师、网络主播、民宿(旅居)管家等职业(工种)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开发“云花”“云咖”“云茶”“云旅”等创业培训特色课程。依托创业培训机构、创业学院组织创业训练营等活动。
在推动旅居创业降本减负方面,《措施》推广“云岭创业贷”专项贷款,旅居创业企业法人最高可申请500万元信用贷款、3000万元抵押担保贷款;个人创业者最高可申请50万元信用贷款、1000万元抵押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旅居创业人员,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开展电商创业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最高3万元补贴。
在营造良好旅居创业环境方面,《措施》提出,建立旅居创业重点孵化项目库,在融资支持、品牌策划、商业推广等方面给予“跟踪陪跑”帮扶。举办“创在云南”专项赛,对旅居创业人员获奖项目按规定给予最高3万元资金扶持。每年遴选一批旅居创业人才典型,优先推荐参与“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充分调动创业积极性、主动性。(记者张梅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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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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