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隆阳区委原书记耿梅(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楚雄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耿梅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楚雄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耿梅利用担任昌宁县县长、县委书记、隆阳区委书记、保山市副市长职务的便利,为他人在矿产资源开发、探矿权转让、工程项目合作、生产设备采购款拨付、银行贷款、获取政府扶持资金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耿梅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巨额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关健词:云南检察机关
责任编辑:李芳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知,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阅读
2024年03月11日 11:17
2024年03月11日 11:15
2024年03月11日 08:59
2024年03月10日 21:29
2024年03月10日 21:27
2024年03月10日 20:13
2024年03月10日 20:13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01号
电话:0875-2128698 传真:0875-2128698 投稿邮箱:516770808@qq.com 值班编辑QQ:516770808 广告投放:18287516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13003931号-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530502100020697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