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面恢复对外贸易及时提供免责援助 我省出台促外贸稳增长“12条”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外贸稳增长12条措施》,明确全面恢复对外贸易、及时提供免责援助、建立健全联系服务机制、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等措施,千方百计稳定进出口贸易,确保实现年度外贸进出口目标任务,促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措施》明确,我省全面恢复对外贸易,全面恢复口岸和边民互市市场运行,鼓励各互市点采取“错峰申报”和“绿色通道”等特殊措施恢复互市贸易规模。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及时提供免责援助,涉及需要商务及有关部门出具证明的事项,要及时出具,帮助企业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我省还将支持重点企业、重点商品、重点项目和重点基地发展,支持一批重点优势骨干企业渡过难关。发挥云南产业和沿边优势,扩大机电产品、农产品、有色金属、磷化工、电力等重点商品出口。全力推进境外免疫区隔离检疫设施建设,年内实现缅甸屠宰用肉牛进口,完成老挝屠宰用肉牛进口1万头目标任务。
在多渠道开拓国际市场方面,支持外贸企业利用互联网开展线上推介展销等贸易促进活动,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赴国(境)外参展的企业,由商务部门帮助协调国(境)外主办方减免费用。
落实好边境贸易创新发展政策,创新发展“互联网+边境贸易”,拓宽边境贸易渠道。加快服务贸易发展,出台服务外包转型升级实施意见,加大力度支持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园区和基地。新增认定20家云南省旅行服务贸易重点企业,抓好40家旅行服务企业培育工作,进一步扩大旅游服务进出口规模。
此外,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方面,我省将充分利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国际贸易主要业务“7×24小时”网上申报服务,全面实施进出口许可证无纸化申领。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进出口环节成本。加快推进瑞丽、勐腊、河口等重点口岸实施“一口岸多通道”监管创新,提高口岸整体通关效率和便利化水平。
加大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应对订单取消、出运拒收等风险。开通定损核赔绿色通道,优先处理受疫情影响企业出险理赔,简化有关手续,加快定损核赔进度,在真实背景下适当放宽理赔条件,应赔尽赔。(记者 宋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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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小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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