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成立云南省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将云南省移民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云南省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宗国英 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杨洪波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陈 明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新平 省搬迁安置办主任
成 员:茶忠旺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周民欣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赵德荣 省教育厅副厅长
胡祖俊 省公安厅副厅长
杨金莹 省民政厅副厅长
赵晓静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李 刚 省自然资源厅一级巡视员
兰 骏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赵志勇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陆雪松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陆晓龙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张新弘 省水利厅副厅长
孙 炯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邓斯云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苏 莉 省审计厅副厅长
胡 琨 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乔国新 省能源局副局长
夏留常 省林草局副局长
唐家华 省扶贫办副主任
刘绍鸿 省搬迁安置办副主任
田虎青 省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刘卫民 省税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搬迁安置办,办公室主任由李新平同志兼任。领导小组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政策;做好与国家有关部委和水电开发项目业主的沟通对接,协调处理跨省区、跨州市间的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研究解决全省移民搬迁安置有关重大问题和出现的重大争议事项,统筹协调处理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处理需由省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重大移民搬迁安置突发事件和重大事项;督促指导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做好移民搬迁安置、后期扶持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负责领导小组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和筹备工作,负责督促移民搬迁安置目标责任落实及考评等工作;做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统筹协调、综合管理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事项,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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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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