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鹤庆法院宣判一恶势力团伙犯罪案
4日,大理州鹤庆县人民法院敲响法槌,对任某华等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进行宣判。
鹤庆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至2018年间,任某华等人非法放贷,为索取非法高利放贷债务,纠集多人采取强行进入债务人家中滋扰、任意扣押债务人财物、强迫以物抵债、拘禁殴打债务人、强迫支付讨债费用等使债务人产生恐惧的暴力手段,先后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
据此,鹤庆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对任某华数罪并罚,对其判处有期徒刑7年零6个月,并处财产刑;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对被告人王某虎数罪并罚,对其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5个月,并处财产刑。对其余的9名被告人均数罪并罚,分别判处2年零4个月至4年零8个月不等的刑罚。(记者 柏立诚 通讯员 张凤滢 尹庆元 蒋理智 文 鹤庆县人民法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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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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