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尹先生向本报反映,日前,他到昆明某4S店提新车,在支付完128000元裸车款后,却只拿到121800元的销售发票,凭空不见了6200元让他产生了质疑。记者走访了解到,发票少开并不能少缴购置税,还会产生很多风险。
“之前与销售人员谈定裸车售价为128000元,可当我交完车款发票金额却变成了121800元。”尹先生说,销售人员给出的解释是为了避税,帮车主省钱。
有业内人士告诉尹先生,汽车购置税不可能少缴,是核定的。销售人员又说:“其实,6200元是车内真皮座椅等装潢软包费用。”这种前后不一的说法更让尹先生怀疑。尹先生表示,当时销售人员并没有说明这是车内装潢费用。经过双方多次沟通协调,这家4S店承诺补开这笔装潢发票,并加送400元的购物卡。
记者在一些汽车论坛看到,不少车主都反映这一问题。记者咨询昆明税务部门有关人士得知,发票少开没有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文第九条很明确,纳税人购买自用车辆,对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比照已核定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征税。
发票少开带来哪些风险?昆明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一名业内人士表示,少开发票在后面用车的时候还会出现麻烦,比如出事故要求车险理赔时,保险公司索赔是按照发票价来折旧赔付的,如果少开发票就会影响到保险公司实际赔付的金额。当二手车出售时,会根据购车发票金额估价,从而导致估价降低。
购车时遇到这种情况怎么维权呢?记者又致电12315,话务员表示,这种情况应该向税务部门12366投诉。记者随后拨打了12366纳税服务平台,接线员告诉记者,他们只是受理平台,如果情况属实,这是一种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如果要投诉可以联系昆明市税务稽查部门,如果想重开128000元的购车发票,他们可以转工单处理,但是需要提供以下信息:购车发票日期、购车款支付金额、发票代码和票号、4S店公司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是投诉还是要重开发票,得看消费者的需求。(记者 黄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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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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