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湖北省襄阳市
市民雷女士在路上发现
三位男子正费力地
推行一辆小轿车
认为他们有
“拒绝酒驾”的守法意识
便拍下来发在社交媒体上
引发网友热议
酒后推车算酒驾吗?
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高新大队民警调看沿途监控发现
三位男子推行一辆小型汽车
从邓城大道辅路右转至樊魏路
经桃园路路口后
在樊魏路一汽修店附近停下
全程接近500米
从监控中看
一男子在驾驶位外侧手扶方向盘推车
另外两名男子在车后推车
没有人坐在驾驶位上
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驾驶行为
同时
行为人推车的行为
也能证明相关人员主观上
明知酒后不能驾车
而选择替代性的推车方式
不具有酒后驾车的主观故意
也不符合车辆处于行驶状态
不能认定为酒驾
但是应当注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一条规定
未经许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视频中的推车行为
发生在机动车道及机非混行道路上
存在“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违法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妨碍交通
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还有可能使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如果在推车过程中
发生了交通事故
也是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提醒
酒后挪车、酒后驾驶
二轮或三轮摩托车
酒后在小区驾车等行为
均属于酒驾
要受到相应处罚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拒绝酒驾、平安出行
(央视新闻综合江西公安)
关健词:
责任编辑:杨艳珍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知,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阅读
2025年06月18日 15:38
2025年06月18日 15:34
2025年06月18日 11:17
2025年06月18日 11:12
2025年06月17日 15:40
2025年06月17日 15:39
2025年06月17日 11:38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01号
电话:0875-2128698 传真:0875-2128698 投稿邮箱:516770808@qq.com 值班编辑QQ:516770808 广告投放:18287516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13003931号-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530502100020697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