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回应:地铁不是不让带充电宝 是不让用
在地铁上刷手机,是乘客打发通勤时间的一种方式。而随身携带移动充电宝给手机“续电”,也成为部分乘客的出行必备。近日,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公布的《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其中的拟禁用移动充电宝引发网友关注。3月29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西安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已关注到相关网络评论,目前处于意见征求阶段,正广泛采纳民意中,以最终发文为准。“有些人理解错了,不是不让带(移动充电宝),是不让使用。”
北青报记者查询以往报道了解到,由于在多地的轨道交通系统中,都出现了为数不多的充电设备在充电中突然爆炸、冒烟等事故,我国多地曾呼吁乘客“乘坐地铁时请尽量不要使用移动充电宝为电子设备充电”。
西安发布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拟禁用移动充电宝引关注
3月26日,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发布一条关于征求《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该《守则》主要包括票务管理、乘客禁止行为、文明乘车规范、应急管理等内容共计十七条。其中第七条“乘客进站乘车禁止下列行为”中,第十二项即“在车站、列车上吸烟、点燃明火、使用移动充电物品”。
据悉,该《守则》将在西安市交通运输局、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官网以及“西安大交通发布”“西安地铁”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请公众登录相关媒体查看《守则》,并于3月26日~4月1日期间提出宝贵意见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修改完善,为广大公众提供更优质的地铁出行服务。”通告称。
该通告发出后引发网友关注。“为什么要限制移动充电宝?”“不用充电宝,手机没电了怎么出站?”有网友评论称。还有网友评论称,“充电宝可以放在包里或者口袋里充电,工作人员怎么能查到乘客有没有用充电宝在充电?”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现处于意见征求阶段以最终发布为准
3月29日,北青报记者致电通告上的咨询电话,一工作人员表示已关注到相关网络评论,近日接到过市民对“拟禁用移动充电宝”的电话反馈。
“有些人是理解错了,按照《守则》内容,不是不让带移动充电宝,是不让使用。肯定是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现在处于意见征求阶段,我们看一下大家意见,根据市民反馈和现实情况去解决问题,之后会有正式的文件下发。”该工作人员表示。
随后,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以最终的发布为准,不要把这个当成一个规定,现在是征求意见阶段。”
多地地铁曾建议乘车期间
不要使用移动充电宝
目前,在公共交通领域,飞机对充电宝的使用有明确的规定。2014年8月7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其中第五条规定明确表示“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上述规定同时适用于机组人员”。除了飞机以外,我国多地地铁在乘客乘车中移动充电宝的使用也有相关的呼吁或建议。
北青报记者查询以往报道了解到,2014年,据媒体报道,由于在全国各地的轨道交通系统中,都出现了为数不多的充电设备在充电中突然爆炸、冒烟等事故,广州地铁建议乘客不要在地铁上使用移动充电宝。“地铁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大多数乘客在充电时都会放在包中或者是口袋里,密闭的环境中容易使移动电源过热造成损坏,从而引起冒烟、爆炸的情况。一旦发生这样的事件,容易造成恐慌,甚至对乘客的人身安全造成危害,引发次生危害。搭乘地铁时,请大家以安全为重,不要使用移动电源给电子设备充电。”报道称。
2017年,据媒体报道,上海地铁官方微博曾发布一安全提醒称,“地铁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乘客乘坐地铁时请尽量不要使用移动充电宝为电子设备充电,以免在充电过程中发生意外。另外,应购买有质量保证和企业信誉的厂商生产的移动电源。”
2017年,武汉也对乘客携带的充电宝进行相关限制。新版《武汉市轨道交通禁止乘客携带物品目录》新增规定,不得携带容量之和超过2万毫安的充电宝、锂电池搭乘地铁。据媒体报道,这一标准和乘飞机禁止携带的充电宝容量标准是一致的。
文/本报记者 张夕
【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北京青年报独家所有,授权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独家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健词:
责任编辑:杨健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知,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阅读
2024年03月11日 14:37
2024年03月10日 20:16
2024年03月10日 20:00
2024年03月09日 15:03
2024年03月09日 15:00
2024年03月07日 10:05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01号
电话:0875-2128698 传真:0875-2128698 投稿邮箱:516770808@qq.com 值班编辑QQ:516770808 广告投放:18287516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13003931号-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530502100020697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