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为193名流浪乞讨人员办理落户
本报讯(记者 韩雯)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为193名流浪乞讨人员下发了落户通知书。这193名“无名氏”,自身表达能力存有障碍,经多方寻亲无果,成为长期滞留在市、区救助管理站内的特殊困难群体,落户后,他们将纳入到天津市社会保障体系进行安置,从此有了身份、不再漂泊。
据介绍,此次落户工作历经市民政局与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两年多的努力,共同出台了《关于开展救助管理机构长期滞留的无户口受助人员办理落户登记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落户程序。对于各救助管理站救助的,经全国救助寻亲网寻亲、媒体登报寻亲、DNA血样采集比对、人脸识别比对方式寻亲无果满3个月的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予以办理在津落户。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是我市困难群体保障的重要一环,这部分人员是否能够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是检验社会救助安全网是否密实与牢靠的重要标志,是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在津落户常态化机制的建立,提升了我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保障了这部分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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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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