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探访“限塑令”
“有人来查,我们就收钱”
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5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限塑令”进行重申。但记者走访发现,在一些流动商贩较多的菜市场以及小超市、便利店往往最容易“掉链子”,有的菜摊摊主甚至直接说:“平时都免费提供,一来人检查,塑料袋就收费。”
菜市场
有人检查就收费
位于顺义区裕龙三街与顺康路交叉路口的鑫绿都中菜联盟是一处综合型菜市场,昨天记者来到这里探访时发现,市场内的塑料袋有偿提供情况不尽如人意。
在一处菜摊前,见有顾客询问菜价,摊主一边搭话,一边主动递上了一个塑料袋。记者观察发现,这处菜摊是顾客挑好菜递给摊主以后,摊主在称重的同时直接装袋。不一会儿,这位顾客挑好了三四样蔬菜,每一样都被单独装在了一个塑料袋里,摊主最终也没有收取塑料袋的费用。
市场里一位水果摊主告诉记者,“有的客人买四五样东西,不可能每装一样就跟人家要一个袋子的钱吧,所以现在要是上头有人来检查,我们就收费,不检查的时候还和以前一样,就不要钱了。”
小购物中心
塑料袋还在免费提供
记者注意到,像物美超市、屈臣氏、“鑫康济堂”药店等店铺,已严格实行塑料购物袋收费政策,但位于白石桥地铁站旁的肥桃生活广场购物超市仍有一些小店的塑料购物袋不光免费,还主动提供。
在阿甘锅盔店,店主把锅盔塞进纸质的包装袋内,随手又抖搂开一个带有提手、没有印制任何字迹的塑料购物袋,将套好纸质包装的锅盔装进塑料袋里递给顾客。附近的鹿角巷奶茶店的塑料购物袋上印制了店铺的店名和LOGO,在记者要求下,店主直接将奶茶套好袋递了过来,也没收塑料袋钱。
小超市
塑料购物袋随便拿
紫竹院南路路边,记者在“阿林生活超市”内逗留了一会儿,发现来购物的附近居民“自取”塑料袋十分随意。买盒草莓装个袋、抓把樱桃装个袋、买俩西红柿装个袋、买瓶饮料都得再拿个袋装上,有时一个人就能拎走七八袋东西。但店主似乎毫不在意,结账时也并没有额外加收塑料购物袋的费用。
在西外大街路边的一家京东便利店,记者也遇到了类似情况。店铺内的免费塑料购物袋挂在蔬菜、水果的货架上,敞开供顾客取用。
■政策链接
按照从5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禁止在本市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记者从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一旦违规,除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之外,还将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再次违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本报记者 张楠 王天淇
关健词:
责任编辑:代平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知,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阅读
2024年03月11日 14:37
2024年03月10日 20:16
2024年03月10日 20:00
2024年03月09日 15:03
2024年03月09日 15:00
2024年03月07日 10:05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01号
电话:0875-2128698 传真:0875-2128698 投稿邮箱:516770808@qq.com 值班编辑QQ:516770808 广告投放:18287516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13003931号-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530502100020697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