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事件频曝 专家提醒女性要勇敢对暴力说“不” 反家暴,必须第一时间行动
11月25日是第20个“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当天,微博博主“宇芽YUYAMIKA”连发两条微博自述被前男友“沱沱的风魔教”家暴5次。
目前,重庆江北区公安局已介入调查,宇芽正协助警方调查取证,其前男友也在接受警方调查。重庆妇联表示将为宇芽提供帮助和服务。江北区政法部门正对此事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北京市蓝石律师事务所律师侯雪萍介绍,“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中的一方对另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或者其他手段,对其从身体、心理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我国于2016年3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其中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同样适用于反家暴法。这意味着,恋爱同居关系中发生的暴力行为也属于家暴行为。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一个人没有任何权利去伤害另外一个人。”侯雪萍律师说,从法律层面来说,如情况属实,宇芽此次的遭遇适用以反家暴法来维权。
11月25日下午,宇芽通过微博上传了一段长达12分钟的视频,并自述:“我被家暴了。”该视频引起广泛关注,截至记者发稿时,播放量已达1.4亿次,转发量超过46万次。包括演员马伊琍、姚晨在内的众多女性齐声谴责暴力行为,作家田浩等众多人士也纷纷转发声援。
据宇芽在视频中的自述,男方抓住其肩膀直接往地上摔,“我当时就尾椎直接摔到地上,就那一瞬间我感觉自己的腿没有知觉了。”“他打我耳光就是整个脑袋都发晕的那种。”“他把我的手反锁起来,把我的头抓起来往墙上撞。”
据全国妇联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2.7亿个家庭中,约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庭暴力;中国每年有15.7万名女性自杀,其中60%是因为家庭暴力所致;家暴致死,占妇女他杀原因的40%以上。
分析家暴中女性受害者心理,资深心理咨询师督导、曾作为中华女子学院特聘心理学客座教授的白京翔表示:“家庭暴力不同于一般的人身伤害,其间往往伴随着物质、情感的牵连,这也导致绝大多数受害者在被施暴的第一时间忍气吞声、心存幻想。”在家庭暴力案例中,最有警示作用的就是第一次暴力行为,女性在这个时候采取什么样的自救措施,直接决定日后对方暴力行为是否持续及程度如何。
白京翔认为,女性在被施暴的第一时间往往选择沉默,会因为恐惧或觉得丢脸,不愿意声张。沉默隐忍的结果,反而被一再施暴。也有的女性,不敢打破固有的依赖关系,习惯性地对对方抱有幻想,最终却被暴力打醒。
侯雪萍表示,对家暴事件的定性要考虑两个维度:一是伤情的鉴定结果,如达到轻微伤以上,可以进入刑事程序;二是伤害的举证,在暴力过程中,是否有留存较完整的证据尤其重要。此案中施暴者的两任前妻都分别在视频中指认曾遭遇其暴力伤害,如内容属实,其行为属于典型的家庭暴力,按照反家暴法等的规定,家暴受害人可以在时效内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各级妇联组织反映,以及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对像宇芽一样遭受过家庭暴力或者正在遭受的女性,在面对伤害时应如何自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储殷表示,一般暴力事件的发生,都有一个从试探到愈发严重的过程,在一开始的阶段,女性就要勇敢地对暴力说“不”,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可拨打“110”报警或通过“12338”妇女维权热线寻求帮助,也可以就近向所在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妇联、居委会、反家暴中心、工会等相关组织或对方所在单位进行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受害者必须认识到,遭受暴力不是家丑,必须要第一时间脱离暴力的沼泽,不要姑息、纵容伴侣间的暴力行为。”储殷说,否则,随着暴力程度的加深,对于受害者而言,其遭受的不仅是身体上的伤害,更多的是无可逃脱、无人可求救的绝望境地。
文质彬彬、高学历的人也可能有家暴倾向。储殷提醒广大女性,在确立恋爱关系时,应多一分冷静和理智,多进行观察和了解,不要失去基本的判断力。
本报北京11月27日电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见习记者 韩飏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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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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