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联动,异地拘留!南山法院深夜智擒“老赖”!
深圳新闻网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王志明 通讯员 刘斌 尚昌隆)狡兔三窟、装病、躲猫猫…,在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中,被执行人为逃避法院执行,挖空心思,各种拒执伎俩层出不穷、不断翻新。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自以为聪明的被执行人最终自食恶果。
10月18日,南山法院通过缜密布置,成功布控,在珠海市斗门区法院的协助下,对躲避债务的被执行人傅某依法实施异地拘留,彰显了法律威严。
外迁避债 拒绝执行
申请执行人肖某与被执行人傅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肖某向傅某支付了首期购房款,后因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发生争议,傅某将涉案房产出售给案外人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肖某向傅某追讨购房款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傅某、赖某(两者原系夫妻关系,现处于离婚状态)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执行人返还购房款78万元。
判决生效后,傅某、赖某一直未予履行。在执行阶段,傅某、赖某想方设法逃避执行,法院多次电联均不接听,司法专邮文件均予退回,同时举家外迁玩起“躲猫猫”。
法院联动 锁定目标
“周法官, 我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踪迹, 现在就在他们家里。”10月18日14时10分,申请执行人肖某致电承办法官周蕾,表示经过多日蹲守,发现被执行人珠海的住处,因双方始终无法达成和解,请求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傅某、赖某实施司法拘留。申请执行人肖某还表示,经近几日观察,被执行人正在搬家,而18日刚好是周五,若法院不及时采取措施,被执行人肯定又将“人间蒸发”,逃避法院的强制执行。
接到申请执行人肖某的电话后,周蕾法官立即向局领导汇报,并迅速启动异地强制执行工作预案,半小时内完成法律文书及警车的准备工作,并确定法警张永林、助理姚聪一同前往。14时40分一行人员由深圳启程赶往珠海市被执行人住处。
与此同时,南山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通过核实确定被执行人住处的管辖法院为珠海市斗门区法院,立即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委托执行系统与珠海市斗门区法院指挥中心取得联系,向其请求协助。珠海市斗门区法院收到南山法院的委托信息后安排谭志祥法官及两名法警一同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两地执行法官于17点10分在被执行人住所楼下成功会和。
装病耍赖 终被拘留
经初步调查确定,被执行人傅某、赖某就在家里,但多次敲门后,屋内始终无人应答。后经当地公安的协助,被执行人终于在僵持近40分钟后打开了房门。赖某向周法官出示病历,并当场注射胰岛素,表示自己有严重的糖尿病,且听力有残疾,确无还款能力,傅某亦表示没有还款能力。经释法析理,被执行人傅某、赖某仍拒绝履行,周法官遂决定对被执行人傅某实施司法拘留,要求赖某积极筹钱,履行义务。
20时许,到达珠海市第二拘留所后,被执行人傅某突然声称自己腹痛。由于拘留所不具备B超检查条件,需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而距离拘留所最近的二甲医院有30多公里,周法官一行与傅某一同前往。此时已近21时,珠海市斗门区法院的干警也一直在协助拘留工作,而且大家都还没来得及吃晚饭,在等待体检结果的过程中两院干警只能在医院的长椅上简单吃了个盒饭。
体检之后,傅某一切指标正常,符合拘留条件。因本次异地拘留工作事发突然,下班时间后他们依然坚守岗位,协助完成执行工作,周法官向珠海市斗门区法院法官及法警表达了感谢与歉意。周法官一行再次前往拘留所送拘,最后办理完拘留手续已接近凌晨,回到深圳住处,已是第二天凌晨2:00许。
执行感悟
在我们的生活中,便捷的服务,良好的秩序,总是离不开一部分人放弃休息时间,在节假日和下班的时候仍然加班加点忘我工作。在执行过程中,有些故意躲避执行的当事人会计算着法院执行人员的上下班时间,“打游击式”地外出躲避执行,所以节假日、凌晨、中午、晚上等大多数人休息的时间段,就成为了我们开展突击行动,掀起执行风暴的“黄金时间”。打好时间差,和被执行人不但斗勇,更应斗智,早日将法律白条兑现成真金白银,这既是给申请人的满意结果,也是维护法律权威的有力行动。
办案途中的绊脚石,一块块拾起,就垒成了案件执结的垫脚石;司法工作中的拦路虎,一个个扫清,就畅通了公平正义的天堑通途。作为新时代的执行法官,我们要始终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宣扬法治理念,捍卫法律尊严,强化对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工作, 不断加大执行力度 ,全 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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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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