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导小学生打赏巨款 主播和平台该担何责
本报评论员 项向荣
据钱江晚报报道,这些天,浙江青田姑娘夏晓玲在四处奔波,因为10月2日至10月12日期间,年仅11岁的侄女小陈在玩游戏和刷短视频时,打赏了近18万元,但事发后,相关平台对退款一事百般推诿。经过钱江晚报交涉后,平台已退回她13.9万元。
因为爸爸妈妈在西班牙,小陈一直跟着奶奶过,她偷偷地把爷爷奶奶的银行卡及密码搞到手。聊天记录显示,小陈透露过自己还是学生,但主播仍不时发来信息,希望小陈多多关注她。
夏晓玲说:“小陈在直播间的标签显示是小学生,主播也多次问过小陈的年龄,小陈都说自己是11岁。但就是这样,像第五人格主播轩轩还一直私聊小陈,诱导小陈送礼物。
如今,网络主播一定程度上已造成不小的问题,有多少成年人都忍受不住这些所谓“主播”的诱惑,把自己的辛苦钱血汗钱交给她(他)们。虽然,按照目前法律,这交易中似乎谁也没有违法。
但是牵涉到未成年人就另有说法。按民法,已满8周岁不满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法律行为须经监护人同意或追认后有效。所以儿童打赏行为的法律效力待定,只要其监护人予以否认就可以追回赏金。甚至有一种观点质疑,未成年人被主播诱导而打赏18万元,主播是否已构成犯罪?诱导打赏事件中,平台有没有监管责任?不能只管收钱,不管对方成不成年,甚至还乐观其成。网络主播是当下的一种社会现象,里面存在一些法律盲点需要厘清。
另外,在家庭问题上,我们也应该想想,家长自己应当承担什么责任?一出事就把问题推给社会,实际上这也叫不负责任。
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有其心理需求,就算没有主播这个行业,他也会从社会上寻求其他满足途径,比如,逃学、早恋等等。从主播诱导打赏的过程看,正好切中了留守儿童渴望关注的心态。所以,关键还是家长的爱不可缺位,如文中的小陈父母,孩子这么小就把她一个人扔给国内的年迈的爷爷奶奶,虽然小陈父母给孩子的钱比一般打工者要给得多,但这又有多大意义呢?
随着当下网络的快速发展,孩子对手机、网络的依赖日益增强,成了教育中的难题。要想解决这些难题,还是多给孩子一些关注吧,钱再多也满足不了孩子对父母的感情需求,打赏18万元给主播难以追讨只是暴露问题的一个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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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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