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司机醉酒驾驶,终身不得再驾驶营运车辆
本报讯 (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 宋剑)近日,南岸交巡警查处了一起醉酒驾驶网约车的违法行为,该驾驶员除了面临被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能再次申领外,还将受罚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
6月24日23时许,在盘龙立交峡江路出口,民警检查一辆小轿车时,发现驾车男子杨某说话带有酒气,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00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随即将其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杨某29岁,暂住南岸区,是一名网约车司机,其驾驶的轿车挂靠在某汽车租赁公司,属于营运性质车辆。当晚20时许,杨某驾驶这辆网约车到渝北区朋友家吃饭,期间喝了不少酒,他自认为比较清醒不影响开车,又驾车载着朋友回南坪耍,在盘龙立交被交巡警现场查获。
由于杨某醉酒驾驶营运车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将面临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终身不得再驾驶营运性车辆,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此,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一定要坚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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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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