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后“鹰粉”网上买苍鹰 玩腻后QQ群里转卖被逮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吴帅 马媛 记者 万凌云)镇江“00后”葛某是一名“鹰粉”。去年9月,他了解到群里一网友手上有“货”,私下与对方联系,以600元价格,收购了一只苍鹰。此后,为保证苍鹰的“生活质量”,葛某每天去附近的农贸市场买新鲜的牛肉、鹌鹑给鹰喂食。
然而,在对苍鹰日复一日地悉心照料了几个月后,葛某觉得玩腻了。今年4月初,葛某在QQ群里发送出售“鹰隼”的相关信息,准备以1500元将这只鹰隼卖掉。
4月31日,丹徒公安分局城区派出所接到热心市民电话报警称,其了解到有人通过网络售卖国家保护动物。5月1日,葛某被民警在家中查获。5月7日,葛某因涉嫌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被丹徒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林业部门鉴定,犯罪嫌疑人葛某收购的动物为苍鹰,属于隼形目鹰科其他鹰类,被列入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农业部1号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二级。
按照《刑法》第341条第一款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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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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