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期间,罗某因为滥伐林木罪被昌宁县人民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送云南省嵩明监狱服刑。入狱后这名“给力关头强”还为 “成功”隐瞒另一起罪行而庆幸时,昌宁县自然资源公安局民警又“找上门来”,真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2018年11月,昌宁县自然资源公安局接到田园镇林业工作站提供线索称,昌宁县田园镇四角田村委会“二马希山”山林内有一个砍伐林木的现场,砍伐的数量较大。接报后,昌宁县自然资源公安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开展调查走访工作。经查,现场被砍伐的林木为云南松,共计立木蓄积40余立方米,已达刑事案件立案标准。通过办案民警进一步缜密侦查,发现2017年因滥伐林木被判刑的该村村民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在前期大量深挖、查证后,近日,昌宁县自然资源公安局民警赶赴云南省嵩明监狱对服刑的罗某进行讯问。慑于法律威严,罗某承认2016年11月在“二马希山”山林实施滥伐林木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已被押解回昌宁县看守所,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字文彬)
关健词:漏罪
责任编辑:张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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