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云南省昆明某男子虚构事实,幻想通过报案追回抵押轿车。男子的企图被识破后,不但车辆没有被追回,而反而被警察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受到处罚。
男子姓陈,云南省昆明市人,12月10日,陈某到龙陵县公安局报警,称自己的一辆轿车于2016年9月被盗,由于案件未破,轿车一直没有消息,今年10月中旬,陈某突然接到违章短信提醒,说车辆在龙陵县平达乡出现,陈某请求公安机关帮助找回该车。
接到报警后,龙陵公安局刑侦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开展案件调查工作。民警发现,该车系龙陵县平达乡一名叫陈某某的男子所有。民警之后找到陈某某对其询问,据陈某某自述,车辆是2016年9月,他在临近的施甸县姚关镇某二手车交易市场购买所得,陈某某还提供了车辆相关合法手续。
民警为此推断,这可能是一起由陈某自编自导的虚假案件。12月19日,民警再次盘问陈某,在证据面前,陈某承认了虚构事实幻想通过报案追回抵押轿车的违法事实。
侦查发现,2016年5月17日,陈某将自己名下的一辆北京牌轿车抵押给昆明某信贷公司,因缺乏偿还能力,轿车随后被信贷公司拍卖给陈某某。12月7日,陈某某在龙陵县平达乡违章停车被预警。昆明男子陈某收到违章短信提醒后,故意隐瞒抵押车辆事实,企图通过警察追回信贷车辆。
12月17日,陈某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处罚。 (杨汉申)
关健词:抵押车辆
责任编辑:张杨军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知,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阅读
2024年03月10日 10:14
2024年03月06日 20:49
2024年03月06日 20:47
2024年03月03日 00:19
2024年03月02日 22:12
2024年03月01日 13:25
2024年03月01日 13:20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01号
电话:0875-2128698 传真:0875-2128698 投稿邮箱:516770808@qq.com 值班编辑QQ:516770808 广告投放:18287516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13003931号-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530502100020697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