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有序开展试点,确定首批试点联合体
智能网联汽车上路,安全性如何保障?
记者近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4部门正有序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已组织专家对首次集中申报的方案进行了初审和择优评审,研究确定了9个进入试点的联合体。其中,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安车联科技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潮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为此次进入试点的联合体。
2023年11月,4部门发布了《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4部门遴选具备量产条件的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展准入试点。
智能网联汽车是汽车、人工智能、道路交通运输等行业深度融合的新型产业形态,与交通系统、能源体系、城市运行及社会生活紧密相连。近年来,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国内多地组织开展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工作。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国共建设17个国家级测试示范区、7个车联网先导区、16个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城市,开放测试示范道路超2.2万公里,发放测试示范牌照超5200张,累计道路测试总里程8800万公里,自动驾驶出租车、干线物流、无人配送等多场景示范应用有序推进。
行业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当前,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正从技术研发和测试验证阶段逐步进入以城市为载体的示范应用及大规模推广新阶段。通过试点实证的方式,有助于促进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探索健全完善智能网联汽车安全管理体系,加速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进程,系统化推动智能网联汽车的创新发展。
当智能网联汽车时代来临,如何保障行车安全?这是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智能网联汽车的上路通行不仅关系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也关系到生命安全、车辆安全、道路安全等多方面。”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安晖表示,要不断强化智能网联汽车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障,在确保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安全推进的基础上,推动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同时,要鼓励企业、行业机构对智能网联汽车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进行评估和测试,发现潜在的安全风险并提出改进建议,以帮助及早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提升汽车系统的整体安全性。
“通过试点先行,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最终提炼形成成熟的应用、管理模式。”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主任王长君认为,要从完善政策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引导产业发展等多个方面采取有力举措,以求更好更稳妥地推进上路通行试点有关工作。
王长君举例称,部分企业对通行安全认识和保障水平不足,没有系统全面考虑道路通行规定,上路通行安全隐患明显。为更好筑牢安全底线,他建议,要加强指导试点联合体落实自动驾驶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要求,结合产品和技术实际,尤其是试点发现的问题,组织专门的团队,不断提出细化完善要求,推动企业持续优化完善方案,全面消除验证安全隐患,确保自动驾驶系统上路通行达到预期安全水平。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4部门将按照试点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有序推进试点实施,并基于试点实证积累管理经验,支撑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修订,加快健全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生产准入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推动我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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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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