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
  • 保山
  • 云南
  • 财经
  • 股票
  • 基金
  • 家居
  • 聚焦
  • 产品
  • 科技
  • 手机
  • 教育
  • 考试
  • 健康
  • 药品
  • 旅游
  • 景点
  • 汽车
  • 新车
  • 房产
  • 综合
  • 地方
  • 娱乐
  • 图片
  • 即时快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2020-07-01 00:49:19 来源:新华社 浏览次数:

      第六十条 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及其人员依据本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不受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

      持有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制发的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人员和车辆等在执行职务时不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执法人员检查、搜查和扣押。

      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及其人员享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和豁免。

      第六十一条 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依据本法规定履行职责时,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关部门须提供必要的便利和配合,对妨碍有关执行职务的行为依法予以制止并追究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规定与本法不一致的,适用本法规定。

      第六十三条 办理本法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有关执法、司法机关及其人员或者办理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执法、司法机关及其人员,应当对办案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担任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配合办案的有关机构、组织和个人应当对案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第六十四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适用本法时,本法规定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没收财产”和“罚金”分别指“监禁”“终身监禁”“充公犯罪所得”和“罚款”,“拘役”参照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相关法律规定的“监禁”“入劳役中心”“入教导所”,“管制”参照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相关法律规定的“社会服务令”“入感化院”,“吊销执照或者营业许可证”指香港特别行政区相关法律规定的“取消注册或者注册豁免,或者取消牌照”。

      第六十五条 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六十六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健词:中华人民共和国

    责任编辑:张杨军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知,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阅读

      中国地震台网正式测定:3月7日18时06分在青海玉树州杂多县(北纬33.58度,东经93.01度)发生5.5级地震,震源深度10千米。

    2024年03月07日 18:53

      2023年7月23日14时52分许,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的齐齐哈尔市第三十四中学校体育馆屋顶发生坍塌事故,造成11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54.1万

    2024年02月21日 15:55

    据中国地震台网正式测定,2月21日15时3分在新疆克孜勒苏州阿图什市发生3.6级地震,震源深度10公里,震中位于北纬40.45度,东经77.61度。

    2024年02月21日 15:29

      2023年7月23日14时52分许,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的齐齐哈尔市第三十四中学校体育馆屋顶发生坍塌事故,造成11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54.1万

    2024年02月21日 14:39

    记者20日从云南省能源局获悉,该省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监管平台监测数据显示,2024年春节假期全省充电设施累计提供充电服务超过60万车次,充电量超过1347万

    2024年02月20日 21:52

    据三亚市公安局消息,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三亚市公安局20日发布关于“在三亚租车被套路”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涉事公司沈阳窝友自驾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法人李某

    2024年02月20日 21:52

      7月8日,日本前首相安倍晋三在遭到枪击后,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总台记者 何欣蕾 李卫兵)

    2022年07月08日 16:59

    关于我们 | 媒体合作 | 广告合作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保山市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举报电话:18287516758 0875-2202615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01号

    电话:0875-2128698 传真:0875-2128698 投稿邮箱:516770808@qq.com 值班编辑QQ:516770808 广告投放:18287516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13003931号-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530502100020697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