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3月2日电 (杨杰英 张云)3月2日,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3月1日,在对太谷区集中隔离点管控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名初筛阳性人员,第一时间转运至晋中市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并开展流调溯源、采样检测、隔离管控、环境消杀等工作。经市级医疗救治专家组研判,确定为第1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为切实做好与上述确诊病例有重叠活动轨迹人员排查,现将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病例12行程轨迹:
2月19日:居家未外出;
2月20日:上午居家未外出;13时去南城区孟家庄村儿子家中;13时30分去孟家庄村委院内做核酸检测;13时45分回到孟家庄村家中后未外出;
2月21日:居家未外出;
2月22日:凌晨2时进入集中隔离点。
请上述时间段有行动轨迹重叠的人员,立即联系太谷区疫情防控办(0354-6223354)或主动向属地村(社区)进行报备,并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请立即报告属地村(社区)。对不报、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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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贺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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