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限塑升级 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新华社南京8月21日电(记者赵久龙、秦华江)江苏是塑料制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大省。近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意见要求,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
对于餐饮、快递和商超等相关行业,意见明确,到今年底,南京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省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设区市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底,全省范围的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
意见要求,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农用地膜。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和农膜回收行动,做好塑料废弃物分类回收和清运。
关健词:
责任编辑:过青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知,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阅读
2024年03月11日 14:42
2024年03月07日 10:11
2024年03月07日 10:02
2024年03月06日 09:29
2024年03月04日 16:43
2024年03月04日 10:22
2024年02月29日 17:16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01号
电话:0875-2128698 传真:0875-2128698 投稿邮箱:516770808@qq.com 值班编辑QQ:516770808 广告投放:18287516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13003931号-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530502100020697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