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基层人民法院存在相对较多的执行案件、更多当事人希望得到司法救助,但司法救助资金相对较少的现实情况,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办公室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及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积极探索司法救助新模式,派专人到云南高院学习工作经验,在明晰政策规定的基础上,与保山辖区基层法院共同打造“提级+联动”能动救助新模式。
年仅20岁的彭某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因颅脑受损严重,其几乎终生需要治疗并接受父母照顾。虽然昌宁县人民法院判令两位肇事者赔偿,但更为不幸的是,两位肇事者的家庭都极为困难。一位肇事者的妻子因病常年卧床,为了照顾妻子和接送孩子上学,无法外出务工,仅靠务农和村委会按政策安排的公益岗维持全家生计。另一位肇事者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尚未成年,因此昌宁法院判令其父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但其父母都是残疾人,也是仅靠务农和在村组公益岗维持生活,虽然目前该肇事者外出打工并积极赔偿,但是对于判令赔偿的金额来说,可谓杯水车薪。
在该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仅执行到位少量款项,距离判决赔偿款差距较大。昌宁法院将该案件情况向保山中院上报,两级法院积极践行“四下基层”优良作风,法官干警一天内走访调查完居住在不同乡镇的三户当事人,并主动到当事人所在社区调取完善相关申请材料,用实际行动传递司法温度,便利当事人,做到让自己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因昌宁法院本年度司法救助金已使用完毕,保山中院决定予以提级救助,给渐入绝境的不幸家庭送去司法“及时雨”。
司法,不只是雷霆万钧,也有春风化雨。彭某某的母亲激动的表示:“没想到自己家的事情不光昌宁法院一直挂心着,市法院也这么关心帮助我们。”司法救助“一头牵着群众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这是保山中院首次开展提级司法救助,彰显了司法机关“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责任担当,架起了司法救助的“爱心桥”,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情,促进执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下一步,保山中院将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好”原则,彰显司法为民的力度、温度和速度,拓宽司法救助形式,延伸司法救助工作触角,依法救助更多需要救助的群众,以实际行动传递人文关怀和司法温情,让司法救助真正做到“雪中送炭”。同时,保山法院将对“提级+联动”能动救助模式在辖区法院进行推广,努力用司法的真情与温暖,为司法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助力!
供稿:张乾勋、朱法雨
关健词:保山法院
责任编辑: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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