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20日)了解到,国务院食安办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地食安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切实加强暑期、汛期食品安全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各地要从严压实主体责任,
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大对食品原料、场所环境、设施设备、加工制作、贮存管理等方面风险隐患的排查力度,严防生产经营过程中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出现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状况;
及时清理变质、污染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不得销售污秽不洁、包装破损的食品;
恢复生产经营前要全面自查,确保符合生产经营要求。
各地要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聚焦旅游景区、农贸市场、城乡接合部、临时安置点等重点区域,粮食制品、蔬菜、肉制品、水产品等重点品种,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对向灾区集中调拨、捐赠、销售的食品以及灾区企业生产销售的食品,视情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发现不合格食品依法下架、召回、销毁;
加强饮用水水质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积极防范化解相关风险。
国务院食安办要求:
各地要加大对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过期食品、霉烂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触碰道德底线、性质恶劣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依法落实“处罚到人”;
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引导受灾地区群众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研判和预警通报,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各项制度要求,积极稳妥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总台央视记者 李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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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远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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