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蒋世举) 一人分饰三角,虚构“介绍女友”骗局,在近一年时间里,骗取好友14万余元。经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飞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
小王与杨某飞是相识十余年的朋友。2024年1月,杨某飞主动提出要给小王介绍一个女朋友,对方是自己女友“王亚楠”的闺密,名叫“乔语馨”。
随后,小王添加了“乔语馨”的微信,一来二去,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在交往过程中,“乔语馨”先后以“父亲生病”“出车祸”“日常购物”等理由,频繁向小王索要钱财,并以微信无法收款为由,要求小王将钱款转给杨某飞或闺密“王亚楠”。让小王困惑的是,“乔语馨”一直拒绝见面。
其间,杨某飞多次安慰小王不要着急,并陪其前往“乔语馨”居住的小区附近等待见面,但“乔语馨”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从未露面。
同年7月,迟迟未能见到“乔语馨”的小王心生疑虑,提出要报警。为稳住小王,杨某飞找来一名女子,使用“乔语馨”的微信号与小王语音通话,称“正在上课,没有骗你”。这次通话让小王暂时打消了疑虑。但此后几个月,小王多次提出见面均遭推脱,再加上对方迟迟未还钱,他对“女友”的真实身份越发怀疑,最终于2025年2月到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所谓的“乔语馨”和“王亚楠”两个微信号,均由杨某飞注册并实际控制。他通过切换账号的方式,一人分饰“介绍人”“女友”“闺密”三个角色,自导自演了整场骗局。
经查,除了诈骗小王外,杨某飞还于2025年2月,利用小张急于租房的心理,谎称自己有房子可以低价出租。随后,他以“退租客电费”“退一个月房租”“支付违约金”等理由,分三次骗取小张3900元。小张多次催促看房无果后,杨某飞退还了1000元现金,但剩余钱款迟迟不还,直到小张报警。
今年3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老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认为,杨某飞一人分饰三角,虚构“乔语馨”“王亚楠”身份骗取小王14万余元,以租房为名诈骗小张3900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经老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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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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