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检工是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守护施工企业财产安全的关键岗位。然而,巡检工郑某却因一时贪念,沦为盗窃团伙的“内应”,致使其所在工地施工电缆1个多月被盗27次。
2025年8月,江苏一家新能源公司的工作人员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该公司新建项目厂区的施工电缆频繁被盗,严重影响施工进度。
警方经调取周边监控录像、勘查现场痕迹发现,2025年7月至8月,该新建厂区每隔一两天就有施工电缆被盗,案发时间集中在凌晨1点至3点,犯罪嫌疑人翻越围墙进入厂区,得手后,快速打包搬运至厂区外销赃。
随着侦查工作的深入,以邵某为首的盗窃团伙进入警方视线,潜藏在被害企业充当“内应”的巡检工郑某也被揪了出来。原来,2025年7月至8月,邵某纠集刘某,伙同该新能源公司巡检工郑某,组成盗窃团伙。邵某、刘某负责深夜翻墙实施盗窃,郑某因熟悉厂区布局、安保盲区等充当“内应”。得手后,几人立即将电缆卖给明知电缆来路不明的废品收购商张某,形成“盗、运、销”一条龙犯罪链条。短短一个多月,该犯罪团伙作案27起,盗窃电缆价值共计55万余元。
案发后,江苏省滨海县检察院依法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重点查找郑某与邵某、刘某事前通谋,以及张某收购赃物时的主观明知等关键证据。
该院经审查认为,邵某、刘某、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内外勾结、多次盗窃施工电缆,数额特别巨大,均涉嫌盗窃罪;张某明知电缆是犯罪所得仍予以收购,情节严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在办案的同时,该院认真开展释法说理和追赃挽损工作,督促涉案人员退赔27.5万元,挽回企业部分经济损失。
2025年12月30日,滨海县检察院依法对邵某、刘某、郑某、张某4人提起公诉。今年5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邵某、刘某、郑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各并处罚金;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
本报通讯员 刘作城 郭大江
来源:检察日报
关健词:
责任编辑:过青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知,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阅读
2026年06月09日 11:18
2026年06月09日 10:29
2026年06月09日 10:24
2026年06月09日 10:23
2026年06月09日 10:22
2026年06月09日 10:22
2026年06月09日 09:5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01号
电话:0875-2128698 传真:0875-2128698 投稿邮箱:516770808@qq.com 值班编辑QQ:516770808 广告投放:18287516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13003931号-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530502100020697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