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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摄像头紧盯工位、办公电脑藏监控软件 职场“数字监管”边界如何划定?

    2026-05-11 11:13:37 来源:工人日报 浏览次数:

          智能摄像头盯着工位、办公电脑藏着监控软件、智能坐垫监测工作时长……

          面对职场“数字监管”,边界如何划定?

      专家表示,“数字监管”应遵循“最小必要”原则,仅限于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的公共区域或工作设备,不得侵犯员工隐私

      “摄像头就在我工位正后方,电脑屏幕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曾在广州某公司任职的方耀波在拒绝主动离职后,被领导移出工作群,随后他发现工位附近多了一个小型摄像头。“之前没有这个设备,后来我的一举一动都被实时记录,工作时非常不自在,感觉时时刻刻被盯着。”

      “很快,公司通过监控视频,说我在玩手机‘摸鱼’,把我开除了。”方耀波说。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更迭,一些公司开始施行“数字监管”,通过智能摄像头视频监控、电脑浏览记录监控、工作手机实时定位等方式管理员工。对此,不少劳动者认为,侵犯个人隐私,增加身心压力,影响工作效率。用人单位则表示,“数字监管”能提高工作效率,是安全生产的必要措施。

      AI时代,如何划定职场“数字监管”边界?《工人日报》记者对此展开调查采访。

         “你的屏幕正在被观察”

      就职于某互联网公司的许合盛告诉记者,2025年2月底,他上班时突然看到工作电脑屏幕右上角跳出一行字:“你的屏幕正在被观察。”

      “重启电脑后,这行字还在,我才意识到,公司一直在监控我的电脑。”据许合盛了解,多名同事的办公电脑都被安装了定期更新的监控软件,“员工浏览的网页、上传下载的文件,公司都知道”。

      当前,各类智能化的“数字监管”措施已被越来越多地应用于用人单位管理与生产环节。此前,有公司通过智能坐垫监测员工在工位的时长,或通过电脑监控软件抓拍居家办公员工、以截屏次数判定其是否旷工。

      国内某人力资源服务商开展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超半数职场人表示其工作受到监视,雇主会重点监控员工的网站访问、电脑屏幕、邮件内容、社交媒体、位置追踪等,25%的职场人对此表示反感。

      记者梳理公开裁判文书发现,办公区摄像头、电脑监控软件以及外勤岗位定位工具,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时有出现。

      此前,深圳的高女士被公司解雇,理由是她在上班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等。该案诉至法院后,公司提交的材料中,包含某电脑浏览网站的类型与流量、高女士在上班时间看书的照片等。

      对此,广东省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公司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高女士所看书籍与工作无关,也无法证明该电脑为高女士使用。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支付高女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8万元。

      “为避免被公司监控,我从不用办公电脑登录个人社交账号,也不在连接公司网络时登录手机微信或点外卖。”在北京某MCN公司工作的聂鹏表示,他和同事还在手机和电脑屏幕上贴了防窥膜。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开展的一项研究,通过对经历AI算法监控的494名员工开展问卷调查,发现AI算法监控发展性反馈对员工创新绩效有正面影响,而控制性反馈则对员工创新绩效产生负面影响。

           监控范围应遵循“最小必要”原则

      许合盛的困惑颇具代表性:公司的“数字监管”举措是否真的有必要?如何判断其是否合规?

      记者联系到一家主营终端安全软件的公司获悉,该公司开发的软件产品可以监控设备流量使用情况、网站浏览记录、运行程序列表等信息,且可实现远程卸载被监控电脑中的软件等功能,还能通过统计软件、网站浏览、文档操作时长等形成员工的“时间画像”。

      与传统摄像头不同,智能摄像头可以借助AI技术分析员工操作是否达标。一家提供摄像机模组AI分析服务的公司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通过6个月左右的AI训练,该公司售卖的摄像头产品可以识别员工的面部表情和手部操作,如果员工做对步骤,AI系统内会打勾,如果员工没有做对,摄像头会提醒员工注意操作。

      司法实践中,部分判决支持了用人单位开展的合规“数字监管”。

      在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中,用人单位通过工作电脑中的监控软件,调取了某员工的微信聊天记录,以证明该员工存在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此举被法院认定具有一定合法性。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沈括表示,用人单位若开展“数字监管”,监控目的须具备正当性,如保障办公安全、监督工作纪律、保护商业秘密等。此类监控范围应遵循“最小必要”原则,限于工作场所的公共区域或工作设备,不得覆盖私密空间,且监控时间限于工作时间,监控内容限于工作相关操作,不得监控员工私人聊天、个人文件等。

      “劳动管理的边界,就是用人单位获取劳动者相关信息的权利边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副主任王天玉告诉记者,职场“数字监管”应以生产经营必要为原则和标准,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进行必要的监控,并且不能超出工作内容的限度。

          赋予劳动者脱离自动化决策的权利

      王天玉认为,即使用人单位开展的是满足生产经营的必要“数字监管”,也需有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作为依据。“只有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用人单位获取劳动者个人信息才具备正当性。”

      “公司需提前以明确方式告知员工监控的存在、目的、范围、方式及保存期限等,并取得员工自愿、明确的同意。”吴沈括说。

      值得关注的是,当前,一些用人单位设置的监控系统具备自动化决策能力,可开展自动预警、自动评分,还可以通过AI自动触发惩戒。对于这类情形,是否应赋予劳动者脱离自动化决策的权利?劳动者又该如何避免被算法“审判”的风险?

      王天玉分析,在技术不断发展的背景下,人力资源管理也在不断升级,要求用人单位完全禁用自动化决策不现实。“但是,凡涉及劳动者职业发展及生存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劳动合同解除、严重违纪处理、降级调岗等,应当设置人工审核环节。此外,劳动者应享有申诉权利,对于这类申诉,用人单位应开展人工复核并及时回复。”

      那么,劳动者面对职场“数字监管”,应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吴沈括建议,若监控合规,劳动者有权明确用人单位监控的合法范围,并在工作时间内合理使用办公设备,避免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私人活动。

      “若监控不合规,首先要进行内部沟通并收集证据。”吴沈括建议,劳动者可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管理层提出疑问,要求对方说明监控的合法性、目的及数据使用情况,并要求停止不合规的监控行为,同时收集相关证据以备后续维权使用。(文中部分受访者为化名)

      本报记者 陈丹丹

      《工人日报》(2026年05月11日 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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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贺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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