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全国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为揭示非法集资的犯罪手段和风险危害,引导社会公众增强防范意识,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检察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
该批典型案例共4件,分别是:
·周某标、李某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王某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张某锋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刘某香等人集资诈骗、洗钱案
其中,周某标、李某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是一起打着“养老金融”旗号,以提供养老公寓、旅居基地为噱头,主要针对老年人群体进行非法集资的养老诈骗案。2009年11月至2021年12月间,沈某峰(红通在逃人员)组织招募周某标、李某等人设立裔某集团,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许可,在上海、江苏、安徽、云南等地开设养老旅游基地、酒店、度假别墅等项目,并招揽业务团队通过旅游宣讲会、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推销养老、旅居类等理财产品,承诺保证本金并获取固定收益,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办案机关调查发现,涉案公司承诺的所谓养老项目,实际上存在因资金链断裂而沦为烂尾楼、宣传的医疗设备和居住环境因资金不足无法保证等问题,投资人获取高质量养老服务的期待落空。此外,涉案公司围绕老年投资人推出的“注射干细胞针剂”项目,实际上企业无干细胞注射资质,所谓干细胞针剂也系违规产品,给接种投资人的身体健康带来风险。
经审计,2013年8月至2021年12月期间,裔某集团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50.3亿余元,未兑付金额15.4亿余元。其中,2020年3月起,裔某集团资金链断裂,周某标等人明知公司无兑付能力,仍然继续吸收公众存款,未兑付金额3.6亿余元。2023年12月7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罪并罚,判处周某标等人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九年不等,并处罚金共计560万元。一审宣判后,周某标、周某桃等4人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4年4月15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周某桃撤回上诉,裁定驳回周某标等3人上诉,维持原判。
检察官提示广大老年朋友
要增强风险意识,不轻信“高收益”承诺。特别是警惕“高回报、无风险”宣传,面对“免费旅游、低价旅游”等福利,保持理性,守护好养老“钱袋子”。
同时,在选择养老机构时,注重查看企业营业执照、养老机构许可证等证件,确认企业有提供养老服务的合法资质。同时警惕购买“预付费卡”的支付钱款方式,预先缴纳的资金不受监管,给资金安全带来重大隐患。
典型案例中还有一起以虚假炒汇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件。案例显示,2014年1月至2020年7月间,王某陆续成立达某公司、致某公司等多家投资管理公司,伙同顾某、王某竹、穆某竹等人,搭建虚假炒汇平台MT4,通过发放传单、举办客户说明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谎称所搭建的MT4平台可以开展真实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该公司与投资人签订《委托开户协议》《账户委托管理协议》,约定由公司代为在平台“开户”并“入金”,后续由专人进行账户日常维护以及炒汇交易,公司收取一定比例的咨询费,合同到期后,返还客户本金及20%至300%不等的收益。王某等人通过上述方式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19.2亿余元,集资款主要用于返本付息和个人高消费。案发时未兑付本金3.9亿余元。
2023年8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王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几名主要被告人顾某、王某竹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到十三年不等,并处罚金。
检察机关提醒
对此,检察机关提醒,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相关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外汇保证金业务,投资者参与可能涉及违法。此外,投资者资金安全也存在风险,因为所谓“外汇交易账户”可能只是虚拟数字,资金不进入真实外汇交易市场,被平台控制,资金安全无法得到保障。而且这些平台都是通过后台操控汇率,人为制造亏损,非法平台通常无实体资质,可能突然关闭网站或失联。
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负责人表示,非法集资不仅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而且破坏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检察机关将继续持续会同相关部门,以高质效履职有效遏制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央视新闻客户端 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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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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