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价上千元“贵妇霜”网店卖不到百元
湘潭岳塘检察起底护肤品网络售假套路
本报记者 阮占江 帅标
本报通讯员 赵明
原价上千元的“贵妇霜”,在某网络店铺里标价不到百元,看似“捡个便宜”的背后,实则是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在审查该案件时,引导公安机关在证人证言核实、物证鉴定补充等方面进一步侦查,通过回访证人、重新鉴定关键物证,提升证据的准确性与可靠性,推动案件办理进程。
2024年5月24日,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收到一条群众举报,称在网上购买的一款高档面霜可能是假货。被举报的兰蔻菁纯面霜,出自小红书一家名为“Beaustry护肤社”的店,在这家店铺,60毫升规格的兰蔻菁纯面霜售价仅为89.9元。
承办检察官介绍,这款面霜官方售价为2889元。89.9元的售价背后,很可能有猫腻。
经检验鉴定,该产品为假冒“LANCOME/兰蔻”注册商标的产品。
通过调查,“Beaustry护肤社”的实际负责人蒋某身份曝光。
2023年下半年,蒋某在社交平台上开设店铺,主营日化、防晒用品等,但生意惨淡。
时间一晃来到2024年3月,蒋某无意间发现兰蔻、希思黎品牌的产品销量不错,大有市场。她于是在某批发类App上寻找货源,就此添加了一名销售商“再来”。两人商谈后协议,由蒋某将兰蔻、希思黎护肤品上架到店铺,接到顾客订单后,由“再来”负责按单代发货。
对于是否知情为假冒商品这一关键点,检察官审查时发现,蒋某曾交代,她有过从正规渠道购买上述两品牌商品的经历,熟知两品牌护肤品的市场价格。“这个价格,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只是不捅破这层窗户纸。”蒋某认为市面上售假的不止自己一家,问题不大。
经审查,至案发时,蒋某网店内的假冒产品销售额近24万元。
在案件报捕阶段,检察官还发现了一个细节。就产品真伪,蒋某确实有过怀疑,也曾向“再来”索要相关凭证,但对方仅邮寄了商品小样及进口商品报关单,其中并无最关键的品牌方授权凭证。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蒋某明知假冒产品仍然销售的行为已确定,但仍有一些细节影响对其定罪量刑,因此,检察机关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建议就受害人所购商品进行鉴定,判断其是否符合该类产品的国家标准、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同时对从蒋某家中扣留的小样同样予以鉴定。
2025年4月1日,岳塘区检察院对蒋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一案提起公诉,检察机关综合蒋某退缴违法所得等情况提出了量刑建议。
承办检察官提醒,消费者自身应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与辨别能力,在购买商品时,要选择正规的购物渠道,如大型商场、官方旗舰店等,这些渠道对商品的质量与品牌授权把控相对严格,能降低买到假冒商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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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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