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
  • 保山
  • 云南
  • 财经
  • 股票
  • 基金
  • 家居
  • 聚焦
  • 产品
  • 科技
  • 手机
  • 教育
  • 考试
  • 健康
  • 药品
  • 旅游
  • 景点
  • 汽车
  • 新车
  • 房产
  • 综合
  • 地方
  • 娱乐
  • 图片
  • 国内新闻

    装修违规拆改承重墙,谁来赔?

    2025-04-15 10:07:14 来源:人民日报 浏览次数:

      市民李女士没想到,自己为新房装修开放式厨房却装出了麻烦。

      此前,为装修新房,李女士与某装修公司签订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装修公司提供设计大样图、平面布置图等施工图纸。装修公司依约履行。

      “我们按照装修公司的图纸开工,谁能想到破坏了承重墙!”接到北京市朝阳区住建委发来的《责令改正通知书》,李女士感到很委屈,“加固承重墙花了9万元,因为耽搁工期没法按时搬家还得多租几个月房,花了不少冤枉钱。”

      与装修公司协商不成,李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装修公司赔偿承重墙加固费用、工程逾期违约金、房租损失共计11万余元。该案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某装修公司作为专业装修机构,负责提供设计图纸,理应在设计前了解房屋的整体结构。尤其当涉及拆除墙体时,更应注意承重结构问题。然而在本案中,装修公司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尽职了解了房屋整体结构,也未对业主尽到充分的提示义务,因此应对破坏承重墙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另一方面,李女士虽非专业人士,但在装修过程涉及变动结构时,应尽到注意义务,向物业了解相关情况,李女士也存在过错。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情况,法院按照公平原则划分了赔偿责任,确定装修公司承担80%的赔偿责任,李女士自行承担20%的责任。“民法典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这是我们适用公平原则进行责任划分的依据。”该案承办法官张卫解释。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全奕颖说:“装饰装修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出具拆改承重墙等违规设计方案,并向业主充分提示、说明相关风险。若因违规行为导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双方都可能承担责任。”

      本报记者  王  洲

      《人民日报》(2025年04月15日 第 11 版)

    关健词:

    责任编辑:张杨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知,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阅读

      中新网南宁7月11日电(张广权 韦佳秀)连日来,受台风“美莎克”影响,广西多地遭遇严重洪涝灾害。灾情之下,一场覆盖中国的爱心接力同步展开。据不

    2026年07月11日 22:19

    经过多方救援力量持续奋战,7月11日15时,广西横州通往镇龙乡的道路已实现车辆通行。中新社记者当日在镇龙乡政府看到,第一批用汽车运输的物资已顺利抵达。

    2026年07月11日 22:12

      中新社广州7月11日电 (张璐 黄三笑)广东省政府与京东集团战略合作协议签署暨京东产发RoboBase项目开工活动11日在广州市黄埔区举行。

    2026年07月11日 22:10

      2026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数字周将于7月16日至29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举办。7月23日至29日,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举办系列活动,来自APEC成员经济体的政府

    2026年07月11日 22:10

      福建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于10日16时30分,提升防台风应急响应至Ⅱ级。位于闽北山区的南平市光泽县受到外围环流影响可能发生强降雨,当地高速多个部门提前做好防

    2026年07月11日 22:06

    只需缴纳服务费,便能获得知名大企业的线上实习内推资格,完成任务可轻松获得实习证明。这是求职快车道,还是一个诈骗圈套? 5000余份实习offer全是假

    2026年07月07日 16:56

      ◆母亲离世前先后立下两份“遗嘱”,内容却完全相悖。老人离世后,两名子女各执一词,引发继承纠纷,甚至反目成仇。  ◆后订立的“遗嘱&rd

    2026年07月07日 16:55

    关于我们 | 媒体合作 | 广告合作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保山市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举报电话:18287516758 0875-2202615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01号

    电话:0875-2128698 传真:0875-2128698 投稿邮箱:516770808@qq.com 值班编辑QQ:516770808 广告投放:18287516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13003931号-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530502100020697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