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
  • 保山
  • 云南
  • 财经
  • 股票
  • 基金
  • 家居
  • 聚焦
  • 产品
  • 科技
  • 手机
  • 教育
  • 考试
  • 健康
  • 药品
  • 旅游
  • 景点
  • 汽车
  • 新车
  • 房产
  • 综合
  • 地方
  • 娱乐
  • 图片
  • 国内新闻

    收完钱就“消失”!“假律师”骗中老年打工者问题何解?

    2024-12-27 10:08:42 来源:工人日报 浏览次数:

            钻法律空子,在网络上花言巧语骗取“代理费”

            收完钱就“消失”!“假律师”骗中老年打工者问题何解?

           业界呼吁将“假律师”绳之以法,专家提醒打工者应通过正规渠道维权

            阅读提示

     

      如今网络上有一些“假律师”,骗取中老年打工者600元~2000多元不等的“代理费”后,便将对方拉黑。对此,有关人士呼吁,相关部门一方面应整治网络法律宣传的环境,另一方面采取“联合打假”行动,将各路“假律师”绳之以法。此外,也提醒打工者通过正规渠道维权,避免上当受骗。

      如今,网络上有一些“假律师”,故弄玄虚,号称没有打不赢的官司,以此“套路”打工者。他们善于钻法律的“空子”,再通过花言巧语,骗取不少有维权需求的中老年农民工向他们支付600元~2000多元不等的“代理费”。

      当拿到“代理费”后,“假律师”即刻将对方拉黑。通过这样的把戏,有一名“假律师”就让陕西、安徽、甘肃等10多个省市的百余位打工者被骗。

      今年以来,真律师黄文得就被“假律师”搞得不胜其烦,陷入了一场长达10多个月的“李逵抓李鬼”的马拉松……

           “假律师”行骗,“真律所”背锅

      “我被诈骗了,你们律师收钱不办事!”黄文得是河南鼎厚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最近,正在甘肃等地出差,却突然被人投诉。

      在电话中,听到河南新密侯先生的投诉,黄文得一下就蒙了,“我所没有和你签订任何委托代理协议、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也没有指派任何律师代理你的案件,怎么就诈骗了?”但是,侯先生拿出了电子版《授权委托书》,上面清楚地写着——委托河南鼎厚律师事务所吴某律师。

      黄文得说,这份委托书“一眼假”,是一份伪造的“公函”。

      原来,早在2023年4月27日,该律所就发布过公告,将原字号中含有“鼎厚律民”字样的公函作废,改用字号中含有“鼎厚律民事”字样的新公函。

      “你们收取2000元律师费就不管了。”但侯先生的投诉“有理有据”,这让黄文得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随即和同事展开了调查,由此发现更多“假律师”线索,他们也找到了陕西宁强的陈先生、河南荥阳的肖先生、重庆开州的马先生等受害人。

      肖先生讨要的标的款只有1万多元,支付了2800元律师费后,“假律师”又让其再支付七八千元的出庭费,才会安排律师出庭。肖先生叹息道:“即便官司打赢了,要回来的钱都不一定够支付律师费。”

      “这些受害人几乎清一色都是文化程度不高的中老年打工者,他们的诉求多是几千元、上万元的打工钱,希望通过网上律师帮忙讨回公道,结果不仅没讨回打工钱,损失了咨询费、律师费,还被折腾了半年甚至更长时间。”黄文得说。

      因律所名义被“李鬼冒用”,河南鼎厚律师事务所今年以来多次前往陕西、安徽等地与被害人见面、调取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是,因为数额较小、案情复杂、管辖争议、被调查人又伪造证据及虚假陈述,增加了维权和打假的难度。

           承诺“很美丽”,套路“很粗暴”

      在调查的过程中,黄文得和同事获取了近千页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记者翻阅这些聊天记录后发现,“假律师”的承诺“很美丽”,套路却“很粗暴”。他们摸准了受害者的心理和对法律的信任,编织剧本、设置台词,让人防不胜防。

      2023年11月,马先生添加了某法律咨询公司的微信,对方先是一波咋咋呼呼的言辞,随后又是一番更猛烈的“承诺”:“一般像你这种小金额的,发律师函就可以解决,如果后期对方耍赖皮,咱们直接起诉他……”

      眼见马先生已经心动,“假律师”就催促打款:“信息全,办案流程是先发律师函600元。我们沟通让对方还钱,对方继续耍无赖,起诉立案(补1400元)。网上立案冻结对方名下银行卡等财产划转给你……”

      这番套路和承诺,让马先生深信不疑,但是等到所有费用支付后,就再也没有“然后”。

      “为什么每次都是支付到2800多元,‘假律师’就突然不见了?”“这就是钻法律的‘空子’。”面对记者的疑问,黄文得解释说,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可以认定为刑法中规定的数额较大,所以网络诈骗立案金额的标准,通常就是3000元以上。低于3000元就很难立案,同时,这些“假律师”往往都是网络诈骗、异地诈骗,处理起来难度更大。

      “他们之所以这么肆无忌惮,是因为身后有一条隐形的生意链。”黄文得说,随着调查的深入,许多事情也让人匪夷所思。例如,一名假冒河南鼎厚律师事务所律师名义的“假律师”,其名下有多家带有“法律咨询”字样的企业。这些企业仅仅登记注册不到一年就注销,同时还共用一个办公室。

           将“假律师”绳之以法

      其实,一些打工者的诉求,通过正常的维权渠道是可以得到妥善解决的。但是网络“假律师”往往故弄玄虚,曲解法律条文将小事“搅”大、“搅”乱,或者炫耀自己与执法机关之间的“特殊关系”,使出种种伎俩忽悠打工者。一些“假律师”还公然盗用、冒用正规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伪造律师证、律师函。

      针对网上“假律师”专门套路打工者的乱象,有关人士呼吁,相关部门一方面应整治网络法律宣传的环境,另一方面也应采取“联合打假”行动,将各路“假律师”绳之以法。

      近年来,日益猖狂的“假律师”也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今年10月,四川泸州警方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打掉一个以法务公司为幌子实施侵公犯罪的犯罪团伙。经查,犯罪嫌疑人程某、谢某团伙以开设的法务咨询公司为幌子,在网络上大肆宣传“无须手续”“超快回款”,以此招揽吸引客户,后通过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伪造查询申请人信息、国家机关印章,制作假冒证明资料,从中非法获利100余万元。

      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马龙认为,网上“假律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自身具有帮助被害人追回损失能力的事实,骗取被害人财物,使需要维权的被害人遭受二次伤害,有些涉及人员众多、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依法应予以严惩。同时也提醒打工者,遇到相关问题应通过正规维权渠道解决,避免上当受骗。(本报记者 康劲)

      来源:工人日报

    关健词:

    责任编辑:杨娟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知,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阅读

    钻法律空子,在网络上花言巧语骗取“代理费” 收完钱就“消失”!“假律师”骗中老年打工者问题何解? 业界

    2024年12月27日 10:08

      中新网12月27日电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副巡视员田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12月27日 10:05

      中新网12月27日电 据中国联通纪检监察组、河南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联通运营公司原副总裁朱立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国联通纪检监察组和河南省三门

    2024年12月27日 10:04

      中新网重庆12月26日电 (梁钦卿)2024西部科技创新生态发展大会26日在重庆举行。重庆市气象局在会上正式发布天资·12h人工智能(AI)气象预报大模型,聚焦

    2024年12月26日 17:42

      中新网北京12月26日电 (记者 徐婧)北京市属公园冰雪游园会将于27日开幕。记者从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获悉,本届北京市属公园冰雪游园会总面积达7.35万平方米,

    2024年12月26日 17:40

      中新网12月26日电 据中国地震台网正式测定:12月26日16时08分在台湾花莲县海域(北纬23.97度,东经121.90度)发生4.8级地震,震源深度31千米。  图片来源:国

    2024年12月26日 17:37

      “七天无理由退货”本来是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的规则,然而有人却恶意利用这一规则给电商平台造成了上百万元的损失,并借此获利百万。  

    2024年12月26日 16:33

    关于我们 | 媒体合作 | 广告合作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保山市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举报电话:18287516758 0875-2202615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01号

    电话:0875-2128698 传真:0875-2128698 投稿邮箱:516770808@qq.com 值班编辑QQ:516770808 广告投放:18287516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13003931号-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530502100020697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