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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机关严打制售“特供”假酒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2024-02-02 09:53:56 来源:法治日报 浏览次数:

          低价散装酒被包装成高价“特供酒”

          公安机关严打制售“特供”假酒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 本报记者 刘洁

      桌上摆着十几款不同品牌、不同样式的酒,乍看上去与平时在餐桌上和店铺中见到的并无不同,仔细一看,就能发现这些酒另有“玄机”——瓶身及包装袋上不仅标有“百年庆典酒”“世博会专供酒”“民航特供酒”“内招酒”等字样,还出现了军队、国家机关等单位名称,给这些酒添上了几分神秘。

     

      这一幕是重庆武隆“5·21”制售“特供”假酒案的部分涉案物品展示现场。

      近年来,在利益驱使下,一些制假犯罪分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非法生产、销售假冒“特供”“专供”名义的假酒,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滋长社会不良风气。针对在当地市场发现的此类现象,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重庆公安机关出动警力200余人次,开展多波次收网行动,严打相关犯罪,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酒类市场规范化经营。

           黑产链条浮出水面

      前期,重庆市公安局打假总队在工作中获取一条买卖假酒的相关线索。“以前处理的涉案假酒大多是假冒名酒商标,这次则标有‘专供’字样。”重庆市公安局打假总队一支队政委何睿道出了线索的特别之处。

      经研判,公安机关认为这条线索背后可能存在涉及全国多地的假酒制售网络。随即,重庆市公安局打假总队联合武隆区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开展深入调查。在掌握发货来源后,专案组经过细致摸排,逐步掌握整个制假售假的犯罪链条。

      调查显示,2015年,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曹某设立某商贸有限公司,2020年公司开始转型销售假冒知名品牌白酒。在糖酒会上,陈某某和曹某勾连中介杜某某、胡某、万某某,在外省一制假窝点订单式生产多种假酒。

      “这些酒的成本都很低,酿酒成本只有10元左右,最后却以几百元甚至上千元卖出,可以说是暴利。”武隆区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政委曾光说。

      随着售假“业务”增长,公司不断扩张,陈某某和曹某等人先后在多地分别成立电销公司和烟酒门店,并就近设立假酒库房,派出团伙骨干分赴各地负责牵头经营。其利用广告投流等方式获取客户联系方式,分配给各地数十名销售业务员拨打电话、发送短信、添加微信,在聊天中使用统一制定的话术,大肆推售其主营假酒;客户下单并通过网上付款后,安排就近库房组织物流快递发货。

      至此,一个制假售假地下黑产网络逐渐浮出水面,整个网络涵盖“货源组织、员工培训、库房管理、话术营销、收款发货”全流程,形成了犯罪闭环,团伙化、专业化、职业化特点突出。

           雷霆行动摧毁网络

      非法制售“特供”假酒的犯罪网络已基本明确,收网时机成熟。

      专案组克服涉案点多面广、产品真假混杂以及目标窝点位于外省市等现实困难,集约精干警力,精心制定收网方案,以雷霆之势开展抓捕行动。

      作为主办民警之一,武隆区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民警刘臻欣还记得自己去外地查处某窝点的情景:“40平方米左右的房间里,有二十几个工位和很多货架,上面都摆放着假酒。每个销售人员都有一个小本子,上面记有他们的通用营销话术。”

      “哥,这是总厂的酒啊,是我们公司回购率最高的酒,老顾客是订了又订,口感特别好,每年也是限量生产的包装,老百姓一看就知道是正规品牌酒。”从专案组查出的销售人员话术记录本中不难看出,借用“内部渠道”“限量供应”等话术,犯罪人员早就为目标人群挖好了一个个陷阱。

      除了犯罪团伙组织性强的特点,涉案假酒种类之多也给刘臻欣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随队去打击包材窝点的时候,每样包材只取一个样品,都摆了一个篮球场那么大。”

      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专案组在5省(市)开展第一波次集中收网行动,全面摧毁了犯罪主体网络,捣毁“产、销、储”窝点9处,现场查扣涉案“特供”假酒8796瓶,起获作案电脑、假酒灌装等作案设备以及一大批话术本、供销电子数据、账单等。

      按照公安部彻底摧毁“特供”假酒包材供应链的要求,专案组顺线追击,针对该案的包材供应源头目标及窝点,开展第二、第三波收网行动,捣毁假酒包材“产、销、储”窝点3处,现场查扣“特供”假酒包材180余种、共计85万余件、涉及非法商标标识240万余枚。至此,本案全面告捷。

      重庆市公安局打假总队副总队长王俊华介绍说,与常见假酒不同,“特供”假酒不仅是在包装上非法印制了其他知名品牌白酒相同的注册商标,更为恶劣的是,在包装上还同时醒目地使用了“国务院”“解放军”“中央军委”等名称,以所谓的“特供”“内供”“专供”酒名义堂而皇之地在市场流通,社会危害十分严重。

          协同共治扭转风气

      案件已结,但治理仍在继续。

      “在该案调查过程中,公安机关与市场监管部门协同作战,充分发挥了部门协作机制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积极作用。”武隆区公安局副局长蒋曾涛说。

      重庆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执法六支队支队长贺敏也表示,针对此类市场乱象,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在寄递物流等环节的合作,深挖背后利益链条,全力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利用消费者对于稀缺限量供应商品渴求的消费心理,成本低廉的散装酒摇身一变成为高端大气的“特供”酒、“专供”酒,也暴露出“好面子”“讲排场”的不良社会风气。

      “那个时候觉得‘特供’酒是真的存在,现在知道是怎么回事了。”谈起当时自己的受骗经历,受害人赵先生坦言确实是被“特供”“内部人员”“限量”等关键字蒙蔽,才走进了骗局。

      然而,被追捧的“特供”“专供”的酒类名目却并不存在。

      2013年3月,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通知》,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自行或授权制售冠以“特供”“专供”等标识的物品。同年12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酒类企业不准生产标注有“特供”“专供”“专用”等字样的白酒。

      2020年9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清理整治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专项行动。2022年7月,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公安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

      据此可知,目前市场上流通的所谓“特供”“内供”“专供”酒不具有可信度。

      “当前,正值节日市场购销两旺时机,在此警方也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上当受骗,要从正规渠道购买所需的酒品、食品。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维护好节日市场良好秩序,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平安过节。”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提醒道。(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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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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