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珠海市香洲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获悉,为最广泛地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反走私、反偷渡专项治理行动,扎牢常态化疫情防控“外防输入”防线,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香洲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实行反走私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现通告如下:
一、奖励范围
提供香洲区范围内参与或从事走私活动、偷越边境、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等非法活动线索,公安机关尚未掌握且经查证属实,将予以奖励。
二、奖励标准
举报走私偷渡活动线索,按下列标准给予举报人(单位)一次性奖励(以人民币计算):
(一)举报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被认定违法犯罪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二)举报运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线索的,每查获1艘(辆)偷渡交通工具,奖励10万元;每查获1名组织者(俗称“蛇头”),奖励3万元;每查获1名偷渡者,奖励1万元。
(三)相关线索已获得其他部门同类奖励的,不得重复申请以上奖励;对不同人员就同一线索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的,按举报时间顺序确定一名奖励人(单位)。
三、解释权属
(一)本通告由香洲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通告内容与最新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四、24小时举报电话
(一)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0756-8640983
(二)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0756-8644809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总台记者 魏星 王司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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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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