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狗者盗窃罪成立,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曾引发网友关注的“哈士奇被虐待后遭扔电梯”一案,12月30日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偷走虐打哈士奇的被告人朱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20年4月28日,朱某某在武侯区少陵路偷走哈士奇犬“吉祥”,并将其严重虐打至头骨破裂、左眼受损、大牙脱落,随后扔进小区电梯。此事引发舆论强烈关注。随后,警方以涉嫌盗窃罪立案侦查。武侯区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2021年12月30日,历时一年多,哈士奇“吉祥”的主人渊先生等到了一审宣判结果。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如下:被告人朱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渊先生表示,对于这一判决结果,稍好于预期。接下来,他将就民事赔偿部分起诉朱某某。
2020年4月29日,一段哈士奇被虐待后遗弃电梯的惨烈视频在网上引发广泛争议。视频显示,一只哈士奇奄奄一息,血迹斑斑,被一名男子遗弃到电梯里,并按下电梯键把狗降到一楼。该小区保安发现并报警后,哈士奇被送医。宠物医生发现哈士奇左眼被打破,头骨碎裂,身上有多处外伤,幸好送医及时。
哈士奇被虐待一事在网上持续发酵,引发众多网友声讨虐狗者。当天,狗主人渊先生看到网络传播的受伤哈士奇视频,认出是自己的“吉祥”,赶到宠物医院并报警。后来,该男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处以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
今年9月2日,该案一审开庭。当事人朱某某曾在庭审中辩称,自己并非偷,而是“抱走”。并称,其在事发前喝了一夜酒,脑子是空的,记不清用什么打的狗。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于遵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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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艳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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