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清这些忽悠招数拒绝踏入消费陷阱
岁岁重阳,今日我们又迎来重阳佳节。今年是我国法定第九个“老年节”,全国多地都将开展尊老、敬老、爱老、助老和重阳主题活动。
专家讲座、名医义诊、以患者现身说法忽悠老年消费者;优惠赠送、免费体验、感恩活动、庆典让利免费抽奖(旅游)……近年来,老年人领域的消费陷阱层出不穷,如何规避这些消费骗局?10月13日,在重阳节(10月14日)来临之际,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通报四川老年消费投诉十大典型案例,发布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老年保健品、金融投资、电视购物等相关领域存在的消费陷阱。
“今年前三季度,全省消委组织接到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方面的投诉813起,其中老年消费者投诉占比相对较高。”四川省消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据统计,近年来老年消费者投诉在保健品、金融投资、电视购物等方面消费侵权现象较为突出,一些不法经营者通过不实宣传、价格误导、承诺不兑现等手段,误导老年消费者消费。以老年保健品为例,主要存在三大消费陷阱:专家讲座、名医义诊、以患者现身说法忽悠老年消费者;优惠赠送、免费体验、感恩活动、庆典让利免费抽奖(旅游);亲情关爱、殷勤上门等。该负责人介绍,个别经营者还以国家科研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通过专家讲座、专家访谈、养生现场会等形式做幌子,诱导老年人进行消费。
与此同时,金融投资也存在养老健康产业投资、高额理财投资、艺术品收藏投资三类消费陷阱。尤其是在养老健康产业投资方面,往往打着健康、养老产业的幌子,以返利、分红为诱饵,以投资或加盟养老项目、养老服务、健康产业为名,恶意诱导老年消费者入股投资相关产业。此外,还有部分老年人遭遇电视购物陷阱,一些不法经营者以“不满意可退货”“无效可退货”“免费试用”等宣传来博取消费者的信任,美化产品,夸大功效,问题纠纷往往表现为货不对板,拒绝先验货再付款,而商品一旦有问题,电话直接被拉黑,投诉对象难觅踪影。
如何避免老年人落入纷繁复杂的消费陷阱?四川省消委提出消费建议,老年人应当理性看待保健品,身体不适时一定要到正规医院就医。老年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时,要做到货比三家,做重大投资时要与对方签订详细的书面合同,保留好相关宣传资料和证据,一旦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可通过与经营者协商,请求当地消委组织调解、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或通过司法途径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法律如何进行保护?四川省律师协会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副主任韦海军表示,老年消费者要树立自我保护为主的保护意识,特别是在交易中要注意重要信息和证据收集,知晓对方的名称、工商登记、住址、交易场所登记等信息,并对上述基本情况进行核实。交易时签订书面的合同或协议,若为大笔交易,尽可能要求增加担保人,特别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推销人员的担保责任,并取得发票、收据等单据。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李彦琴
关健词:
责任编辑:杨艳珍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知,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阅读
2024年03月11日 14:38
2024年03月11日 14:35
2024年03月11日 08:58
2024年03月11日 08:56
2024年03月10日 20:04
2024年03月10日 10:01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01号
电话:0875-2128698 传真:0875-2128698 投稿邮箱:516770808@qq.com 值班编辑QQ:516770808 广告投放:18287516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13003931号-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530502100020697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