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教育部强调“应放尽放”保障中小学办学自主权
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记者胡浩)办学活力不足,是制约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重要因素。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近日表示,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必须处理好政府办学主体责任和学校办学主体地位之间的关系,明晰政府和学校权责边界,做到应放尽放、放管结合。
推进中小学治理现代化,激活学校教育细胞、释放中小学办学活力,是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迫切要求。为此,教育部等八部委去年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
如何将这一意见真正落到实处?在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联合半月谈杂志社举办的教育改革对话会上,吕玉刚表示,落实这一文件必须从政府层面和学校层面同步推进。
他说,文件提出保障学校三个方面自主权,即教育教学自主权、人事工作自主权和经费使用自主权。在政府层面,放权既要坚持“能放的全部放”,又要做到“精准定向放”,根据学校实际能力水平实现差异化放权。
“在‘管’的方面,政府首先要服务,然后是监管。”吕玉刚说,政府要管带有方向性、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围绕增强学校办学内生动力、提升办学支撑保障能力、健全办学管理机制等方面加强服务。
“从学校层面看,文件的贯彻落实对中小学,特别是对中小学校长提出了更高挑战、更高要求。”吕玉刚说,广大中小学校长要强化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不断提高办学治校的实际工作能力,着力完善学校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校内激励体系,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育人质量和水平。
关健词:
责任编辑:杨艳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知,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阅读
2024年03月11日 14:38
2024年03月11日 14:35
2024年03月11日 08:58
2024年03月11日 08:56
2024年03月10日 20:04
2024年03月10日 10:01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云南网警 | |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01号
电话:0875-2128698 传真:0875-2128698 投稿邮箱:516770808@qq.com 值班编辑QQ:516770808 广告投放:182875167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信息备案许可证:滇ICP备13003931号-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营业许可证:530502100020697 云南网警ICP备案:53050203402011号
免责声明:九龙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