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日,四川眉山小伙侯先生坠楼,砸中同住该小区,正在楼下遛弯的祖孙俩,三人均不幸身亡,之后被砸者的家属将侯先生父母告上法庭,双方在失去亲人的伤痛中,截至2020年11月,已经持续了500多天的赔付款纠纷。11月24日,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二审判决生效后,被砸者的家属依法向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1月18日,经过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2019年3月15日一审判决侯先生父母赔偿金额共计152万,随后侯先生委托代理人李兵提出上诉。2020年7月8日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中,认定侯先生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酌定其父母承担本案70%的侵权责任,判决赔偿金额为106万元。
11月24日,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二审判决生效后,被砸者的家属依法向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1月18日,经过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在执行和解协议中,侯先生父母位于眉山市东坡区富牛镇的一套拆迁安置房(约120平方米),及商铺门面房(约30平方米)归被砸者家属所有,并要求在房屋及商铺可以办理过户登记之日起的15日内,配合被砸者的家属办理过户登记,商铺安置选号,侯先生父母须授权被砸者的家属选号。除此之外,10天内侯先生父母还须将22万余元的土地补偿款转至被砸者的家属的账户。
协议的初稿是侯先生父母的委托代理人李兵所拟,李兵说,当初侯先生父母的想法是,能有一套房子居住。现在这个结果,达到了当初的预期。“法院、律师都做了大量工作,我们先后进行了两次协调达成一致,在协商过程中,对方提出要安置房、门面及拆迁款,我们也同意了,所有这些折算下来,大概80来万元。”
“侯先生在城区的房屋仍然归侯先生父母所有。”李兵说,他们对这个结果也很满意,现在准备开始新的生活,这个事情暂时告一段落了。
11月24日中午,记者与被砸者的家属联系证实了此事,其不愿再多说此事。“天天拖起此事,人也累。现在这事也算告一段落,只是安置房要5年后才能办理房产证。”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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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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