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 万承源) 9日,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公开“云审理”一起非法毒杀野生斑鸠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以非法狩猎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史某有期徒刑六个月。2019年10月14日,史某在禁猎期且未取得狩猎许可证情况下,在江苏省睢宁县某地,将农药“呋喃丹”掺入玉米粒后撒至田地,毒杀野生鸟类63只。经鉴定,上述鸟类中有山斑鸠48只、珠颈斑鸠1只,均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简称“三有”动物)名录。
据悉,此次“云审理”法院还邀请徐州市两所大学、徐州市中小学学生和老师等观看了庭审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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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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