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可以代销骗走手机300多部
本报讯(记者 刘琛敏 通讯员 郭建刚)新乐市化皮镇某村的李某是河北某电子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李某谎称能帮助手机店代销手机,从鹿泉区6家手机店骗走手机300余部,非法获利70多万元。目前,李某已被刑事拘留。
今年9月16日,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安局获鹿刑警中队接到6家手机店主报警称,河北某电子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李某骗走他们总价值70余万元的300余部手机后失联。
据6人介绍,河北某电子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主营某品牌手机,2018年9月、10月期间,该公司负责鹿泉城区手机销售业务的李某找到他们,以手机销售量上不去为由,提出可以帮助他们代卖。李某还说:“他一个亲戚是开手机店的,需求量很大。”因为手机只有卖出去,手机店才能挣到返利,于是6人就都同意了。
之后,两个月的时间里,李某从这6家店拿走了300余部手机。碍于李某的身份,6人也没有急于找李某讨要本金。可转眼快要一年过去了,手机本金也没有收回,李某的手机号码也因停机联系不上了。6人这才报了案。
民警通过调查,李某已离开公司不知所踪。李某的身份确定后,民警立即对其展开追捕,因李某经常更换住所和手机号码,民警多次抓捕未果。12月25日,民警确定李某在正定县某地出租屋内,于当日凌晨2时30分许,将睡梦中的李某成功抓获。经讯问,嫌疑人李某(男,34岁,新乐市人)对诈骗6个手机店300余部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李某交代,手机变卖后所得赃款70余万元。
12月25日,嫌疑人李某因涉嫌诈骗被鹿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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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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